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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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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籍名:《回眸》    作者:蔡智恒(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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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腦中背得滾瓜爛熟的數學公式,突然變得模糊。

    我沒時間細看,立刻從書包裡抽出一張白紙,在紙上用力寫下:

    『我可以見妳嗎?』

    字體比平常的字體大三倍。

    鐘聲響了,考試要開始了,我卻還呆坐著。

    鄰座同學搖了搖我肩膀,提醒我該把書包拿到外面走廊。

    我站起身,發覺腿有些軟,又頹然坐下。

    在那瞬間,我覺得期末考一點都不重要,也沒有意義。

    考完試回家,照理說應該可以稍微喘息,因為明天放假。

    但我無法喘息,呼吸更加急促。

    我整夜播放《Dannyboy》當背景音樂,像著了魔似的。

    我一張張細看那40張影印了我和她對話的紙,內心激動不曾平靜。

    看到塗黑的部分,那是「萬一我們沒有見面」的偽裝,我開始悔恨。

    根本不是萬一啊,只要不把握,所有東西都會離開。

    雖然已放假,雖然知道機會渺茫,我隔天一早還是跑進教室。

    教室內空無一人,我走到座位緩緩坐下,低頭一看,

    抽屜內的紙條,只有『我可以見妳嗎?』,沒有她的字跡。

    我拿出筆,在紙上不斷寫著:『我可以見妳嗎?』

    一遍又一遍,寫在紙條上任一處空白。

    紙條寫滿幾乎看不見空白後,我停下筆,靜靜看著紙條。

    我突然覺得整著世界在飄動、在搖晃。

    然後從心底湧上一股濃烈的悲傷,源源不絕,幾乎把我淹沒。

    我想,我應該哭了。

    ※註:

    《DannyBoy》的演唱版本太多,歌詞也不盡相同。

    附上DeclanGalbraith這個小男孩的演唱版本。

    7.

    升上高三,我換了間教室上課,從此以後不會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屜。

    因為我們學校一個年級有20班,補校一個年級卻只有6班,

    每升一個年級,我們便會換棟樓,但補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棟樓。

    當我到另一棟大樓上課時,她也換了教室,但依然在原來的大樓。

    簡單地說,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不再重疊於相同的點。

    沒有她的高三歲月,就像地獄裡沒有地藏王菩薩。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轉世的日子來到,沒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紙來看,內容幾乎都能倒背如流。

    雖然聯考並不會考,但我記的比任何科目還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總是用紅色粉筆寫了個數字。

    那是代表距離聯考還有多少天。

    別的同學瞄到時,或許會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紅色數字時,

    常會莫名其妙想起她。

    然後黑板會浮現紙條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課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來潮,或者該說是一時衝動,我放學後還待在校園。

    我走到念高二時的那棟樓下,等待補校學生來上課。

    快到6點時,補校學生陸陸續續走進那棟樓的教室。

    『或許我可以遇見她!』

    我心裡這麼想,心跳漸漸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會,突然被緊急煞住。

    因為這時我才想起,我根本沒看過她,甚至連名字和班級都不知道。

    我以前的想法沒錯,如果有人在放學後的校園內悠閒欣賞黃昏,

    那麼他一定是在升學壓力下崩潰了,或是瘋了。

    某種程度上,我應該是崩潰或是瘋了。

    那天補習班的課,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學期,教育部解除髮禁,我的頭髮終於不再像刺蝟。

    我發覺我比古龍好一點,起碼「髮禁」還會再出現於小說中。

    偶爾我會想,我頭髮已經變長了一些,她還會認得我嗎?

    但隨即啞然失笑,我們從未見面,何來認不認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記得,那就無法忘記。

    即使已進入聯考前一個月的最後衝刺階段,我還是會想起她。

    她借我的錄音帶,我來不及還她,每當夜晚在書桌前念書時,

    我總喜歡聽她的錄音帶。

    有時腦海中會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彈自唱《DiamondsandRust》。

    「好聽嗎?」


r  />    我幾乎可以聽見她這麼問。

    聯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學,不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

    而且就在母校旁邊。

    我因而常經過母校,偶爾會遙望高二時上課的那棟樓。

    那棟樓似乎是我對母校僅有的記憶。

    念大一時,班上還有兩位女同學;大二時,她們都轉系了。

    我此後的青春就像武俠小說,在身邊走來走去的,幾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開始對跟我不同性別的人類產生疑惑。

    每當在校園中看見女孩,心裡總會依序浮現:

    『這是美女嗎?』、『這應該是美女吧?』、『這該不會是美女吧?』

    這三種層次的問題。

    幸好我們會想盡辦法認識女孩子,比方交筆友或是辦聯誼。

    我一共交過三個筆友,每次都無疾而終,也都沒見過面。

    交第一個筆友時,我很興奮,因為這讓我聯想起她。

    只可惜寫信跟寫紙條的差異頗大,信幾乎算是一種文章,像作文。

    不像紙條上的天馬行空,甚至是隨手塗鴉。

    第一個筆友是個有點嚴肅的女孩,信裡常說些人生哲學之類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來更甜,卻要加鹽。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奧了,也非常虛無縹緲。

    我的人生哲學簡單多了,就是天天沒事做,永遠有錢花。

    第二個筆友是個活潑得過了頭的女孩,通常會在信的開頭寫:

    「乾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畢竟算是忠厚老實那型,打死也說不出:

    『讓我們燃燒吧!』

    第三個筆友應該很小氣,總會在信封的郵票塗上一層透明膠水,

    這樣蓋郵戳時,只會蓋在乾了的膠水上。

    把郵票從信封剪下,在水裡浸泡一會,可以撕下郵票表面的膠水。

    我們通了幾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張郵票。

    記得我跟她通紙條時,見面這種話題都會被巧妙迴避。

    但不管我跟哪個筆友通信,我們都會大方談論「見面」這話題。

    只可惜她們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為懶或是少了點衝動,

    最終都沒能見面。

    久而久之,寫信的興致淡了,就斷了來往。

    她們寫來的信,我沒留著,連怎麼不見的都不曉得。

    大學時的聯誼活動去過好幾次,每當認識很不錯的女孩,

    聯誼結束後便想採取行動。

    有人說最好的男人讓女人衝動;次一等的讓她們心動;

    一般的男人讓女人感動。

    但無論我怎麼做,女孩們卻都不為所動。

    我曾在聯誼完後鼓起勇氣打電話約一個女孩子吃飯或看電影,

    對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經答應別人了。」

    也曾經寫信給一個在聯誼中跟我還算談得來的女孩子,對方回信說: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換句話說,聯誼完後,故事就結束了,連名字也沒留在記憶中。

    大學畢業時,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繼續念研究所,雖然課業較重,但還是有跟女孩的聯誼活動。

    可能是年紀稍長,比較懂得跟異性相處;也可能是運氣變好了,

    在研究所的聯誼活動中,我先後認識了兩位女孩。

    她們還差點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個女孩話不多,外表很文靜,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

    有次我們在街上散步時,文靜女突然停下腳步,眼眶泛紅。

    『妳怎麼了?』我問。

    「你不覺得今天太陽的顏色,很令人傷感嗎?」文靜女回答。

    另一次則是在郊外踏青,空氣清新,涼風徐徐,景色優美。

    文靜女卻突然流下眼淚。

    『妳又怎麼了?』我問。

    「是春天!」文靜女回答,「是春天讓我流淚。」

    我覺得跟這樣的女孩在一起,壓力太大了,於是沒多久就斷了。

    第二個女孩長得很秀氣,但個性實在是有些虛無縹緲。

    秀氣女快樂時哭、生氣時哭、感動時哭、無聊時哭,傷心時卻不哭。

    傷心時反而會大笑。

    但秀氣女傷心時大笑的樣子實在很詭異,我只好說:

    『拜託妳還是哭吧。』

    「你雖然是個好人,但我們不適合。請你以後別再來找我了。」

    秀氣女說完後,又是一陣大笑。

    雖然跟秀氣女分開是好事,但聽到女孩子主動這麼說,還是會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