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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籍名:《绿发》    作者:温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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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奇書網電子書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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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奇書網整理提供]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