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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书籍名:《痞子王》    作者: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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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发觉自己其实是有喜欢过这个女人的,虽然她骗了我,明明已经三十二岁,却告诉我是二十三。

这个夏天十分炎热,毒辣的太阳晒得人皮肤发烫,我引以为荣的长发开始扎起来,这个年头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长发,而我是个例外!我把自己放在没有阳光的空间里,任人造的清冷空气侵蚀我原本健康的微黑皮肤,像个僵尸一样,我几乎在逃避炎阳……

每天上班开完公司的例会后,已经中午十一点,停车场在没有阳光的地下层,我钻进车里,再一次避开阳光,听着幽静的轻音乐去到下一站,赚另一笔钱。

手机铃声响起,按下接听键,是母亲的来电,“黑子,最近过得怎么样?可有按时吃饭啊?工作顺利不?……”一连串熟悉的问候,我的回答已不需要经过大脑,像吃饭一样习惯:“嗯,还好……”

“还有,西村的柯村长你还记得不?他昨天晚上突然心脏病复发去世了,唉……可怜啦,他女儿也在你那个城市。好,有空回家看看,你已经八年没回家了,你爸的病……”“嗯,哦,保重身体,我还在开车,下次再打电话回家,好……”

我的思绪没有在刚才那通电话里停留多一秒钟,电话挂断那刻便马上接通了另一个电话:“喂,股市如何?涨了多少?”

周六晚上,我准时去夜色,钢琴,吉他,萨克斯风,爵士鼓都是我擅长的乐器,当然,我最近迷上了二胡,我不唱歌,只玩乐器,在这个纸醉金迷,放纵欲望的地方,我似乎是最沉默的人,一晚上最多说不上十句话,而经常有两句会是:“你家还是酒店?”“报歉,你身上的香水味让我过敏,请离我远点。”这是狩猎,或拒绝!

对于过去的东西,我从不怀念,我认为过去的就是历史,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东西,它是浅留在脑海中的印记,像曾经看过的一场上劲电影,偶尔会让你想起,却不再留恋……

我不是一个念旧的人,却在今晚失了态,看着莫莉和一个瘪三在舞池中放纵的扭动着身体跳贴面舞,那个瘪三的手在我曾经留恋的地方她的胸前游移深探,怀中的吉他在我脑海中瞬间变成了一把激光枪,对准那个瘪三横扫,让他千疮百孔,像个蜜蜂窝一样倒在那里……

然而事实上,我并未付出任何行动,连曲子都没跑调,眼睛也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太久,一曲完毕,我潇洒的丢掉吉他,大步走到吧台接过阿慈早准备好的啤酒,泡沫都不吹,大灌几口,咕咙咕咙吞下去,眼角的余光里,莫莉正偷看我的反映,旧戏重演,我却仍有点感觉,看来我的薄情还未炼就到炉火纯青。

“风,风。”正在调酒的阿慈用下巴示意我看后面,我缓缓回过头去,看到当池热吻的两个人,不屑的眼睛微眯,右手把啤酒杯递到嘴边,仰头一饮而尽,冷笑一声:“女人!”高高的吧台椅转个圈,我把背影留给舞池中的两人,让他们尽情陶醉。

“哥哥!”声音从右耳传来,音乐人对声音总是特别敏感,一般不认识的女人跟我打招呼时都说“嗨!”,认识的叫“风”,所以今晚这声甜甜的“哥哥”让我有了兴趣,新玩意儿!

我转头……触到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和一张干净美丽的脸蛋,是的,她够格让我用美丽这个词语来形容,一般外观好看的女人我只用漂亮形容,可这女孩让我一见倾心,占有欲急速升华,我的脑袋已经在幻想后面的片段,请她喝杯酒,然后带出去,在车上,酒店,或者其它任何地方激情一夜……

我放下手中的啤酒杯,舔了舔嘴角的啤酒沫,抬起右手,食指勾勾,下巴点点,她马上听话的走近了二步,我坐在高一米三的吧台椅上都不需要弯腰就能附在她耳边讲话,足见她很高,我的上身微微前倾,装着不经意的擦过她的耳垂,吐着气在她耳边轻轻说:“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MM……”

她欣喜的笑容立刻跃到了脸上,换过来附在我耳边说:“哥哥,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三天后的这个时候我一定来这儿还给你!”

……我发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跳真的加快了,我惊愕了,她也许是怕我不相信她,后面那句话说得很急,但我还是听清楚了,可是……这可真是始无前例,我的脖子伸得有点僵的时候,耳边又再一次有声音了:“哥哥,哥哥!”

我无语了,坐直了身体,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拿出五百块递给她,然后拍拍她干净的脸蛋说:“哥哥用这五百块钱换你的内裤行不?”她接钱的手顿住了,目瞪口呆的望着我,愣了半晌,忽然尖叫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这回我又震憾了,表情定格,动作定格,我发誓,钱我是真的准备给她,还不还无所谓,那句话,只不过是顺口而出,我说惯了,当然,也带有一定的试探性,如果她愿意以身相许,我自然是安然接受,如果她不愿意,我也绝对不会勉强,但是,这可人儿居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

我像是在激情澎湃一柱擎天的时候知道对方的好朋友来了,然后好心的知情而退,却被对方当禽兽甩了一耳光……

智慧与美貌并兼的我,今天,这是怎么了?

车开在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小雨,左手拖着下巴,右手转着方向盘,脑海中不时晃过两小时前那双忽闪的大眼睛,摇摇头,把思绪收回,在红灯亮起时惯性的停车,雨点开始下大了,伸手按下车窗升降器,眼睛却无意间看到路边那个纤瘦的身影,即刻把车窗又降下,侥有兴趣的看着她拖着两个大行李箱撇着小嘴缓缓的走在路边。

雨点越下越大,她却越走越慢,背上的长发湿漉漉的搭在肩上,绿灯亮起,我把车缓缓移到旁边,让后面的车先过去,眼睛跟着旁边的身影,让车的速度开到最慢,那身影停下了脚步,肩膀抖了抖,哭了?可怜的孩子,看来真是遇到困难了,终于收起幸灾乐祸的心,按下喇叭,我在等她的反映。

可是按了很久她都没转过头看我一眼,无奈,我只得把车停下,打开车门快步走到她身边去,拍拍她肩膀,她转过头来……“啊切——”好家伙,喷得我满脸的口水。

“哥哥。”我闭上眼睛撇着嘴,用温热的大掌抹去脸上的口水和雨水,她甜甜的声音又从耳边传来,睁开眼,看到一张满心欢喜的脸,像溺水的人找到了救命的稻草。

“哥哥,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拿来吧。”手一松下,她身边的箱子便倒在了地上,摊在我面前,指头正好触到我的胸,我愣了愣,嘿嘿笑道:“吃晚饭了么?哥哥请你吃饭!”

嗯——”她拼命点头,缩回手转身就往我车里钻,行李都不要,我只得一手拧一个,把它们甩到我的后车箱,心里在纳闷,这孩子仿佛忘了,二个小时前我还在酒吧拿五百块钱换她的内裤。

很顺利,喂饱后她很自然的钻进我的车,跟我一起回了家,我把她的行李直接丢在了客厅里,走进卧室拿了条干净的沐巾给她,居家临下的我眼睛从她胸前滑过,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沸腾……

只是……这是一个充满意外的夜晚,在听到她躲在洗手间里抽泣时,我的兽性被浇灭了,虽然她这种行为在我看来是十分的幼稚,未经历任何世俗磨难和生活考验的小女孩,一点事情就哭哭啼啼,但是这个晚上我很有人性,不但没有碰她,还破天荒的睡到了客房……

第二天起床,眼睛还未睁开便闻到了一股香味,跟很多老套的爱情偶像剧一样,女主角早早的起床做好了美味可口的早餐,并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很乐意的享受这一切,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似乎这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望着她忙碌的身影,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内心其实很纯真……

我什么都没说,不想问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想要做些什么,不想去破坏什么……

出门的时候走进电梯前,身后突然传来她清脆的声音:“路上小心,早点回家!”心中突然莫名涌上一股暖流。

……

我在第二天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廖文静,初听起来有丝耳熟,正在脑海里搜索印象时却被她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她居然会拉二胡,而且是炉火纯青的地步,这让我惊喜!虽然我会很多乐器,却唯独不会这个,于是,她又从居家女仆的身份变成了我的音乐老师。

站在房子的阳台上俯瞰夜景是我以往喜欢做的事,我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仿佛全世界都在自己脚下,我就是主人。而这几个晚上,我们也在阳台上,我却没有再看下面,吹着自然风,听静子讲她可笑的故事,从九岁开始就暗恋一个比她大五岁的学长,只因每次回家都会经过同一架小桥,一直到现在,她还在找他,当她盯着我说非他不嫁的时候,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故事在我来看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每当这时,她就会开始哼歌,什么调子我不知道,在她的歌声中,我开始以平视的角度去看周围的景色,除了高楼还是高楼,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原来是被一幢幢的楼房包围着,这些房子,像我身边的人和关系一样那么冰冷!

这一刻,我突然感觉失落,突然想起十九岁那年独自一人来这个城市的那一幕,除了一个旧背包,和裤子口袋里的一百二十块钱,我最大的财富就是那颗炽热的心、澎湃的热情,和对未来的憧憬,希望是美好的,就是那一个又一个的希望支撑着我,让没有资本的我八年内步步高升,如今的我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和一家上市公司分部的行政总监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