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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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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书籍名:《狙杀悍将》    作者: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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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分开走吧,我们各带一波儿人,看看谁选的道路对,谁熬不下去,再汇合在一起,然后请示雷大哥。”

“也好,这么多年来都是他们两位替我们操心,现在也该我们自己为自己操心,分就分吧,每人八个兵,把多余的马匹带上,到有人的地方全买掉,我现在就去集合一班,二班我留给你,家当一人一半。”富安现在终于成为一个独立的指挥官,他可以自由的选择行军路线,选择发展道路,选择自己的地盘。

江琦很早以前就想当主帅,现在才当上,可手下的兵已经不多,曹秉打仗时候带着部队使劲和孟家军硬碰硬,把敌人干趴下,把自己人搞的伤亡惨重,现在招兵也不容易,先带着八个兵走吧,当初他们拉起队伍的时候也就四个人。

富安带兵进了一个小镇,他打算出售一些剩余的废旧武器,用这些钱当发展资金,准备招兵,然后购买粮食。他出来可没空手出来,光步枪都就带了上百支,总共十匹马,马身上驮着成捆的枪。

进了小镇,他命令士兵支起摊位,把从孟家军手里缴获的上百支AK-47步枪堆在一边,做起卖枪的生意。

其实他本人一点都不缺钱,银行里边存着几百万美圆,这都是以前战斗中赚来的,毒贩子们做买卖的时候经常都是大宗先进交易,用的都是美圆。常胜军打赢了,雷雨田就拿出一小部分钱来犒赏士兵,大钱除了买武器和粮食外,基本买完东西还有不少剩余,这些钱就分给其他几个好兄弟,曹秉、富安、江琦每次都能分几万美圆,他们也没怎么花,这些钱就放在银行里,积累了几年,就有了不少个人资产。

不过缅甸山区没有银行,想把钱提出来用,很麻烦,要先去泰国的银行取钱,再带钱回到缅甸壮大队伍。富安为了节省时间,干脆把缴获的枪买掉,得到钱直接买粮食,然后身上带上一切钱,办什么事都方便。

小镇上的来往的人都是当地山民,对枪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有不少猎户还用的是火枪,有的是用的是缅共游击队留下的56式半自动步枪,或者是美制M-1卡宾枪,火力都不怎么强,稍微新点的枪都是几十年前的美制猎枪,这些枪的设计精度很差,威力也随着枪管的磨损而减退,很多人都想买枪,无奈枪太贵,他们买不起。

现在可好,上百支比较新的AK-47放在那,对猎户们很有吸引力,猎户们三五成群的光临卖枪的摊位,还有不少职业土匪也化装成猎户,出来购买枪。

“走过的路过的,瞧一瞧看一看,正宗AK-47又好又便宜,50美圆一支,快来买吧,走过的路过的千万不要错过。”富安为筹集资金,站在摊位前大声叫卖。

一群穿着T恤戴着太阳镜的年轻人护卫一名中年男人来到买枪的地摊儿前边。富安的手下正看着摊位,他正刚买出几支AK枪,收几个猎户的钱,他见这群人来了,马上就意识到有大买卖可以做。

戴太阳镜的中年男人走到摊位前,用汉语普通话问:“你的枪多少钱一支?”

“旧的五十美圆一支。”富安听他们说话就知道是大陆来的人,他打量着这伙人,看他们的穿不错,就更确定是从大陆来的,估计来缅甸不是买白粉的就是买枪的,因为缅甸毒品便宜,来这里进货之后卖出去利比较大,另外这里的枪很便宜,折合人民币四百圆一支,只要运进大陆,最便宜的AK也能加一个零买出去,大概四千多人民币一支步枪,一般在枪支管制严格的地区,连五四手枪都能买到五千,步枪卖四千,对于大陆的黑帮来说,就算廉价的。

“有新的么?”中年人问。

“新的我们自己用。”富安炫耀的从肩膀上上摘下,“这是奥地利施泰尔公司的AUG步枪,自带三倍光学瞄准镜,还有激光瞄准具,还能把三倍光学瞄准镜拆下来换上红外的瞄准镜,后坐力很小,还加了M203榴弹器,这是新的也是非买品,我自己用的,这东西去大陆卖不动的,因为子弹不好买。”

富安又拿出一支G36和一支M-16A2,“这两个枪,一个在美国卖千美圆,一个卖八百美圆,我是花了近一万美圆才买下一支,我喜欢收藏,所以才肯花血本进的,一般人用不起,在大陆查的严,用便宜枪就可以,枪是消耗品,关键时刻为了保命,必须都丢掉。”

从大陆来的一群人被富安糊弄的有点晕,他们除了在电影里,几乎没机会见到欧洲和美国的枪,尤其是欧洲的武器。

中年人还是被AK枪的价格吸引住,他拿起一支AK,看了看,准星和缺口都很没怎么磨损,精确度可以保证,另外枪身上的油漆很少有被磕碰掉的,看上去至少是五成新的,拿在手里,感觉很实在,大概才四百人民币一支,太便宜,这个价钱在大陆连支火枪都买不到的,甚至精致点的仿真枪都比这个贵。

“小伙子,你的货很便宜,我看你这里不过就百十来支,不如都全卖给我吧,但是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我过些时候还有进一批,你看如何。”中年人把一支样品枪放下,打量着富安问。

富安二话没说,从口袋里拿出个小本,拿出圆珠笔迅速写下了一个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还写上自己的名字,他把小本上的一页撕下来,递给中年人,“我很缺钱,但我货多,你下次要来晚了,或许我就没货了。”富安详细计算过,打了两次仗,总共从孟家军手里弄到两千多支枪,其中很少一部分还算不错,他们都深埋地下,打算以后留着自己用。

“恩,我尽量赶过来吧。”中年男人从跟班的手里拿过一个提箱,提箱的锁是密码的,他很轻松的打开箱子,从里边拿出一叠美圆,数了一下,总共是五千美圆,然后递到富安的手里。

“兄弟们,把货都给他们我们撤。”富安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招呼手下人点货。

一捆步枪是十支,人家共买下一百支,总共十捆,全部留下,其他士兵收拾着剩下的十几条枪,准备收摊儿。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一下就把手里的货出去这么多,富安很高兴,照这样倒腾下去,把两千支缴获的枪买掉,就能赚到不少钱,可以在山里过几天好日子,还能用这些钱养活自己的队伍。

中年人的跟班很多,每个人都背上三五支步枪,徒步离开小镇。

赚了钱的富安带着自己的兵走进一家小饭馆,让老板准备两桌酒菜,他要好好让自己的部下过几天好日子,这些人都是百战余生,也是常胜军的种子,未来的队伍能不能拉起来,全看他们八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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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东进

富安带了走了一半的部队,还带走一百多条缴获的步枪,等他的队伍出了雷鸣山谷向北部深山里开去之后,江琦抽完最后一支古巴雪茄,准备整好队伍出山。

江琦闻着雪茄的香味儿,把烟屁扔在草丛里里,他拉过自己的战马,背上步枪,吹了一下口哨,“集合,我们走。”他心里很不情愿离开这里,毕竟为了打下这个山谷花费了不少弹药费,另外为了守卫这里常胜军伤亡了三百多人,这里是浸透了弟兄们鲜血的地方,也是埋葬自己兄弟的地方,死去的三百多人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是江琦的好朋友,也是常胜军起家的底子。

那能那么容易走出这里,江琦起着战马,回头看看山坡上的一排排木头墓碑,墓碑上的一个个名字是多么的熟悉,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打猎吃烧烤呢,转眼就成了两个世界的人,江琦端坐在马上,看着被他放弃的大营,真有点舍不得,住在这里多舒服,这些年征战四方,都很少睡在房子里,不是睡吊床,就是住帐篷睡防潮垫儿。

走吧,以后赚了钱再不回这里,带着钱去大城市住去,去投靠雷雨田去,这样老兄弟们又能在一起,现在曹秉或许已经和雷雨田坐在一起喝酒,自己好想也和他们在一起。

常胜军最后一队人马离开雷鸣山谷,出了南山口,队伍一直奔东边而去。

只要穿越东边的山区,就能抵达泰国边界,那里毒品生意非常红火,去了那一定能干掉几个毒枭,那时候钱包里的钱花都花不完。

带着八个兵的小股队伍的江琦也带了几是匹骡马,驮载了不少武器弹药,这东西用途多的很,吃的东西不够的时候拿枪去换粮食蔬菜,钱不够花的时候,卖掉几支枪手头就不紧,扩充队伍准备抢劫毒贩子的时候枪可以自己用,总之在金三角什么都可以不背带,惟独不能不带枪。

走到泰国边境的时候,三百支AK-47步枪已经全买掉,连同多余的骡马也买掉。因为八个人管不了这一大群牲口,不如让它们变成钞票放在口袋里,这就好管理的多。

“长官,再往前走几十里,就有一个小镇,是也是白粉的集散地。”亲兵跟随在江琦旁边,提醒长官准备战斗。

“哼,他们的买卖就别做了,大爷我来了这,他们想活命,最好举起手,把枪和钱都放下,那个不老实我们敲他脑袋,弟兄们准备战斗,看到可疑的马帮,挨个拿枪点名。”江琦在雷雨田和曹秉的领导下是一个虎将,打仗不含糊,投入战斗迅速,杀敌干净利索,打扫战场都是最快的,大小经历了百十余战,没输过,现在自己又当了主将,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他身上的那股匪气比以前可强多了,现在没人管他,他想杀俘虏就杀俘虏,毒贩子落他手里,得不了好结果,弄个全尸就不错。

刚下完命令,江琦就带着八个骑兵追上一个马帮,这队马帮总共三十多人,穿着缅人的衣裳,都背着AK-47,十几个骡子身上每匹都装着两个大麻袋,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