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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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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书籍名:《狙杀悍将》    作者: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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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的时候主动炸工厂,袭击毒枭军队的老巢。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过雷雨田和曹秉没靠毒吃毒,他们吃毒枭,后来雷雨田干腻了这活儿,去了美国,可他们建立的靠杀毒枭发家的常胜军没因为雷雨田衰落下去,曹秉继续带着队伍征战金三角,成为了这一片的小霸王,但凡靠贩毒为生的人听到常胜军的名字就哆嗦。

常胜军对毒贩子的打击惨烈程度超过任何政府。一般是实施连坐法,一人贩毒,杀其全家,靠手狠吓的本地人都改行做其他生意。靠杀人为手段,震慑毒品商人,有时候把靠武装贩毒的一村人全部击毙,然后把缴获的鸦片海洛因烧掉。用这样斩草除根的办法,许多靠开毒品工厂的村落成了无人区,靠买鸦片的商队逐渐消失,靠贩毒维持队伍的军阀一个个消失。

也不知道金三角的毒品出口减少了多少,反正这里除了无人的村落就是放满尸体的人坑,一群群的野狗经常饿极了就吃那些被常胜军打死的毒贩子的尸体。

死在常胜军手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他们活捉一个运输毒品的马帮,把他们全部打死,然后把尸体挂在路边树上,警示其他人不要走私毒品。在金三角,人们说起常胜军没有不咬牙切齿的。但缅甸和泰国的缉毒部门、警察、军队、情报部门每提起他们的时候总是赞不决口。不过他们这些人还就干自己的,不和政府们合作。

第二十四章  借兵

“军官集合。”曹秉喊完口令,身边的亲兵吹了一声口哨,这口哨吹的很响亮。

在小镇上休息的常胜军军官们一听哨声,就知道有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有要召开军事会议,最近连续几个月转战在丛林里,没休息好呢,又要出征。军官们背长枪腰挂短枪,头戴凯夫拉防弹头盔,身穿丛林迷彩服,上身套着防弹战术背心。常胜军的军官穿着这玩意儿更像特种部队。

军官们整齐的站成一行,立正站在曹秉面前,曹秉清了清嗓子,“弟兄们,我们老帅回来了,有些人是老人,认识雷将军,有些新人不认识,我给大家在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常胜军的创始人,第一任大将军,也是我的兄长。”

军官们里边八成都认识雷雨田,都是跟着他们一起建立这队伍的元老,大家见到雷雨田,一起喊:“雷将军好。”

“行了,别埋汰了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依然是布衣一个。”雷雨田见到这群老兄弟十分高兴,转身给许睿介绍,“我去美国之前,就很这群人混,看看他们现在发展的多好,好几千美圆的装备都用上,这个是我兄弟曹秉,很有本事的一个人。”

许睿看到这支私人军人,心里就是一喜,正好缺帮手,希望雷雨田能把队伍拉过来帮自己。人家帮忙是人情,不帮是本分。看这些人武器不错,要能借一些就省下买枪的时间。这个曹秉愿意帮忙么?许睿客气的和曹秉打着招呼。

雷雨田对那些军官说:“你们在休息,那继续,别因为我影响你们休息。”

这些军官站在依然不走,在他们看来,雷雨田虽然离开他们几年,但他们内心里还把雷雨田当自己的指挥官,连曹秉本人也是这么认为,他们还希望雷雨田来指挥他们,因为正式在雷雨田的带领下,队伍的实力快速的膨胀起来,大家的钱包也鼓起来。

军官们不解散,雷雨田就看出来的,他在这些人面前还是有点份量的,不过当着他们的面有些话不好说,雷雨田伸手把曹秉拉到一边,然后说:“兄弟,这次我来不是回队伍,也不是接替掌你的兵权,我是有事儿,孟恩崇那小子你知道不?”

“当然知道,他的队伍现在凶着呢,听说他要扩大地盘,我的情报系统还知道你在那队伍里当参谋长,所以我看你的面子没去打他。”曹秉转收拾毒枭,孟恩崇的势力大他知道,另外碍着雷雨田在他的队伍里打工,所以他没下手,主要怕雷雨田在用什么计,怕自己插一手坏了事。

“你这都知道,不错。那你知道我来这里做什么?”雷雨田没想到他全知道。

“我不全知道,不明白你给他打什么工,是弄情报还是拉他的人?”曹秉问。

“我去打工,弄到很重要的情报,当初去的时候是想检验一下我这两年在外边学的东西顺便赚了路费。但孟恩崇要杀我兄弟许睿,所以我来是帮我兄弟干掉孟恩崇。”雷雨田说完看着曹秉。

“是么,他为什么要杀你兄弟呢?”曹秉不知道孟恩崇有什么仇人,要真有还能利用一下,可以打进他的老巢。

“我兄弟在美国时候把孟恩崇他亲哥给做了,所以有了仇,我们这次回来就是干掉孟恩崇,我打算向你借点枪。”雷雨田没指望让他出兵,队伍自己都交出去好几年,自己和部下的关系也淡,没打算用这些人。

“把我拉到这儿就说借枪的事?你看不起我了吧?你本来就是这队伍的主人,你就是拉着他们去打,我还能说不字么?饮水思源这个道理我还懂,当初没你想出来自己干,我还打工呢。”曹秉发着牢骚,感觉曾经一起与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忽然拿他当外人。

“我不想和你争夺指挥权,你们现在这几年干的不错,我都知道,坛坛罐罐的家当都是你们一刀一枪赚回来的,我一回来就把队伍拉走,我怕新人不高兴。”雷雨田解释着。

“你还是和我见外了吧?家当算什么,没了可以再赚,你回来,指挥权我交还给你。”曹秉知道带兵辛苦呀,要操多少心,百十来人的吃喝要自己操心,装备也要自己联系军火商买,那个兄弟的家里有什么事自己还要派人去探望,带兵很复杂,为了笼络这些人,每次赚到的钱他都基本发给部下,自己也没因为带兵发了财。自己不如做个副手,平时也图个清闲。

“我这次不在这里呆很久,我真的厌恶枪炮声,这次帮我兄弟把要杀他的人干掉,我也隐居起来,过几天舒坦日子,在刚果我听了两年炮声,122的炮、152的炮、155的炮,还有各种火箭炮,把我的耳朵都震聋好几次,你以为我离开队伍去享福?在刚果打仗动辄就是万人对万人。”雷雨田有点厌恶这个职业,打仗也好,当雇佣兵也好,只是个赚钱的手段,而不是理想,它们只是实现自己手段的途径而已,坐私人飞机四处旅行,开着私人游艇玩才是理想,谁愿意刀光剑影的过日子?现在自己攒了不少钱,够过太平日子。

一个执意不当主将,一个执意要辞掉主将的职位,两人将在一起,讨论不出个什么结果。

曹秉是真心佩服雷雨田的本事,他很会笼络人心,逢年过节总亲自带人给部下的家里送吃送喝,送钱送药,还会挑选武器,排兵布阵是行家,打仗没失手过,跟在他手下做事,就像在大树下乘凉一样。

雷雨田真不想继续在丛林里呆着,来这里整天睡帐篷,睡吊床,和蚊虫做伴,没有电扇和空调,每天晚上睡觉也睡不塌实,要查夜岗,调整游动哨和暗哨,很费心的。

许睿看他们俩唧唧歪歪半天也没完,他走过去问:“老雷,借枪的事搞定没?不行我们去买吧。”许睿闲他们在一起聊天耽误时间,来这里呆的时间短,孟恩崇的情报系统就没机会侦察到自己,这样进攻才有突然性。

“差不多。”雷雨田敷衍道。

“我跟你们去,我现在就去集合队伍。”曹秉知道自己说服不了雷雨田,不如就带兵跟着他们,能帮忙就帮忙,能照顾就照顾。

曹秉拿出个哨子,长长的吹了几声。小镇上就像沸腾了一样,坐在茶摊上喝茶的常胜军士兵,坐在小饭馆里吃饭的士兵,正在河边洗澡的兵,全听见了哨声,迅速回去集合。这支队伍平时一半的时间用在训练上,士兵们基本都能做到根据哨声知道指挥官的意图。

一百多人的队伍一下集合起来,士兵们都背着枪,拉着自己的马站好。负责重装备的士兵把榴弹器、各种机枪和迫击炮全部装到骡子背上装具里,随时可以转移。

“好气派呀,人人都有马骑,物资全部靠骡子拉,在金三角这个地区,这队伍的机动能力最强,别人追不上你们,火力也不如你们,兵带的不错。”许睿夸奖着常胜军。

曹秉仔细看了一下许睿,发现此人身高一米八十多,肩膀宽胳膊粗,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到一股淡淡的杀气,他复合道:“是呀,有马就省腿,只要有路,想去那去那,打不过就走。”

“你集合队伍做什么?”雷雨田问。

曹秉并不和他们几个说话,转身叫过军械官,“给老帅的几个朋友拿点家伙来,每人一套,动作快点,还有马。”

军械官叫过几个士兵,士兵们抬过几个木头箱子放在地上。曹秉亲自打开箱子,箱子里有防弹背心,有枪,有弹药。

雷雨田看到需要的东西,也没客气,“大家自己来拿东西。”他穿上防弹背心,背上一支折叠型AKM步枪,然后又拿了一支乌兹冲锋枪,然后拉过一匹马,熟练的骑上去,“准备出发。”

“上马。”许睿说完,背着枪支弹药翻身上马。他对马还是很熟悉的,在美国的时候没事的时候他除了打高尔夫球,主要的娱乐就是骑马开车什么的,对这种原始的交通工具很熟悉。

吴哲、关宁、刘铭基等人也经常跟着许睿去马术俱乐部骑马玩,对这东西不认生,他们骑的还不错,以前还玩过马球。因为马球是英国皇室喜欢的运动,他们玩马球纯属图个虚荣,玩马球的时候心里感觉自己像个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