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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受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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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天使受难记》    作者:吴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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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时我的心思完全放在了那个医生的身上,我用极其“邪恶”的眼神望着他。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在鄙视他!庸医!

过了没多久,我身体的伤势渐渐好转,原来,那个“我”在飙车时收了重伤。双手骨折,一只小腿也骨折了。肋骨也折了三根,不过,最严重的还是脸的一处,那似乎是被玻璃划的。

这些天,我一直希望赶快揭下蒙住了大半个脸的纱布,因为我真的很希望看看我现在的模样。

当然,让我感动的是,母亲待我真的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每天都给我弄了很多好吃的东西,虽然我从没吃过什么东西,因为天使是不需要的。喂我吃,照顾我的一切,甚至是撒尿拉屎。

父亲也是每天一次地来看我,不过听母亲说,他很忙,我也看得出,他匆匆来后,没多久就走了。他与我似乎有些淡然。

醒来的第三天,我叫了她一声“妈妈”。妈妈哭了,但强颜欢笑,可是泪水仍然忍不住簌簌落下,气氛很压抑,我甚至有些后悔,因为我平生第二次流泪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叫她一声“妈妈”,她竟如此的感动和伤怀,但是,我相信,她肯定是个好妈妈。

…………

此时正是你们所谓的“夏天”。天真的很热,因为在天堂,是没有四季之分的。在这段时间里,我知道“我”是中国人,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底蕴的华夏民族,一个伟大的民族的后裔。

终于在某一天,我拿下了在脸上的纱布。当我用镜子看自己的脸时,我惊呆了……

正文  第四章  好人难做啊!

这是一张恐怖的脸。

(哈哈,活该!)

不过,这绝对不是丑脸,棱角分明就如同“我”的父亲,双眼紧紧陷在额骨之下,眼神有些忧郁,但更多的是凶狠和不屑。鼻梁挺拔,嘴唇不薄不厚,左脸边有一条伤疤,但不是很严重。听说现在很流行整容,我想把它“毁尸灭迹”是没问题的。

我看着镜子,愈觉别扭,似乎像是在藐视自己一般。我不得不整理了一下眼神,尽量让自己变得和蔼可亲,让人如沐春风,这样才符合我天使的身份。

到看顺眼后,我才注意到自己的发型,又长又乱,还夹杂着红橙黄绿青蓝紫等各种颜色,我心里一个激灵,难道我是个路边的小混混?

但是幸好母亲的一番话让我打消了这个在内心里已经根深蒂固的念头,我是一个大学生,一个在中国最大的城市SH市中的一所重点大学的“高才生”。

不久后,我出了医院,我并记不得在医院里住了多久,反正从我身边有进了天堂和地狱的人就有不少。在临死前,我还常常安慰他们,竭尽全力地用自己最大的语言能力来描述天堂的美好和地狱的可怕,以至于弄的他们不是常常做噩梦就是睡觉也在笑。

不过,我也不好受,那些家属时常对我投来奇怪的目光,弄得我心慌慌。后来我在忠叔的告知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在背地里一直说我是个神经病。

我只得心里“切”了他们几下。因为在下凡之前,上帝明确地告诉我,多做一见坏事,便要加两件好事来抵换。

我可不会愚蠢到去做这种划不来的事。

哦,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们忠叔是谁?他叫黄忠,是我们家的司机。不错,“我”家似乎很有钱,父亲好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这点我比较庆幸,至少那个“流氓上帝”没有让我做乞丐。

听说有句古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想钱多总会好办事,那八十一件大好事总用得到钱的地方。还有,这句话也让我知道了我们天使与魔鬼的差别。

我终于回到了家,这是一所在SH市郊边缘的别墅,里面的豪华程度简直让我惊讶,富丽堂皇的客厅布满了各种先进地几乎让我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而且这里交通方便,但有些冷清,不过据说这里住得都是有钱人。

我知道钱很有用,但我现在并未实践过,所以也并不在意自己的有钱人身份。

炎热的天气让我很不适应,每天都在机器,哦,不,是空调的照顾下才苟延残喘地苟且偷生了几天。对此,母亲的表情似乎也有些怪异。

我来到这个崭新的世界,对于所有的东西都是奇怪而新鲜,慢慢感受着电视,手机,MP3,MD等各种科技事物,分辨着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肯得基与麦当劳的不同,有一次甚至还喝了抽水马桶里的水,而且竟然还被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妈看到。从此以后,别墅区内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有怪癖,比如说张家的孩子喜欢插自己屁眼…李家的孩子半夜睡着后会跳舞…宋家的孩子……

很不幸,我这宋家的孩子也榜上有名。“我”的名字叫宋天石。

终于,我的伤势好了。我可以走动了,现在已经是九月,天气也凉爽了许多,在这一天,我便真正开始了我在人间的生活。

我漫步在大街上,晚间的凉风习习,轻轻拂面。看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感受拥挤喧嚣,不由自主地让我想起天堂那幽静恬淡的生活。

老实说,我真的很不喜欢人间的生活,因为做人总是很忙碌的,为生计,为理想,甚至是为欲望。而且环境竟是如此糟糕,呼吸都是那么困难,让我更是厌恶。当然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人性的丑恶才让我愤恨的根本原因。

天堂里,我每天只要看着五彩缤纷的云彩,神游物外地听着上帝的唠叨,还可以看看那些可爱的天使,不用做什么,胡思乱想地游荡。

可是,若在人间这样,那就会被人看成游手好闲的败家子,小混混,所以我必须奋斗。

不过,最让我头痛的还是,这八十一件大好事该如何完成?听说以前有位叫做唐僧的大哥带着一个仆人沙僧以及两只宠物,一个叫孙悟空的猴子和一只好色如命的猪到西方旅游,顺便牵些什么狗屁经书回来,路上也遇到过八十一难,但最后不知是狗屎运好还是那些妖怪太善良,竟然放了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顺利完成了任务。

对于这些经验,我很想分一杯羹,可惜听上帝讲,那唐僧大哥由于出场费实在太高,多次邀约都耍大牌,无法请他到我们天使学院来授课,所以最后都不了了之。现在想想,我就更狠上帝,要不是他公报私囊地用公费开宴会和买礼物给那些女神,我想现在我就不会那么毫无头绪了。

你不要以为施舍一点钱给乞丐,或是给一个哭的孩子一颗糖,或是给老伯伯老太太让座就是一件大好事。

至于怎样算是好事,那必须上帝说了算。但是我想最起码也得与舍生取义、为国为民、英雄救美、以身相许……沾上点边吧。

正当我绞尽脑汁唉声叹气时,耳边突然传来:“抢劫,有人抢劫。”

我思绪打断扭头望去,只见一个女人正在追一个不良少年,至少他的头发和我一样,颜色鲜艳。所以我认定他是一个不良少年。

我摇头叹息,至少这种事在天堂一定不会发生,看来这地方的确不是天使呆的,而且是在如此大的一个城市。

埋怨归埋怨,我见周围虽有不少人,但没一个上前相助的,不由感叹世风日下。突然,我脑中闪过一丝急流,这种时候不是我做一件好事的机会吗?

我犹豫了片刻,也不知是怎么下定决心的,突然就撒腿狂追,而且更料不到的是,我的速度竟是如此之快,我超越了那个女人,穿过了好几条街,[奇++书网//QISuu.cOm]终于在一条小路上截下了那个当众抢劫的不良少年。

那少年眼见无路可走,突然停了下来,凶狠地目光瞪着我,手中拿出了一把小刀,轻轻比划着。

我在这个时候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愚蠢,此时的我一不会飞,二也没有打过架,斗过殴,看对方身材高大,虽然我也不低,但我可以感觉对方的气势压过了我。

那小子凶神恶煞地说道:“臭小子,看你也是外边混的,就算你抓住了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不如二一添做五,分了这钱包里的钱?”

我心中一动,这小子看来也有点心虚,不过真要是打起来,还真不好说。我心中思量了好半会,对方似乎也看出我心中的犹豫和一丝胆怯,又恶狠狠地说:“看来你小子不愿意,那老子就好好和你斗一场,给你点颜色瞧瞧?”

我知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正要答应他之前的条件时,突然那个女人的声音又响起:“把包还给我。”

我朝那小子的背后看去,在路边灯光的照耀下,只见那女人头发凌乱,似乎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职业女装,一双高跟鞋拿在手中,正冲冲地走来。

那小子也不经意地回头看了看,就在这时,我的神经忽然一振,手和脚不自觉地同时运动起来,一个疾速前冲,手掌握成拳头一拳朝那小子打去,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那小子已被我打趴在地上。

然后我又一个踏步上前,把他的右手臂一个反抠,那把小刀立刻当啷落地。右膝在同一时刻,重重得压在他的腰间上。

那小子来不及“哼”一声,已被我,哦,不对,已被那个女人用高跟鞋打的晕头转向。老实说,我在旁边看得实在也有些不忍……

过了不久,人群开始多了起来,警察也随之来了。之后,警察便把我们三人带回了警局。

我终于看清了那女人的脸,我实在不敢想象这张脸竟会和刚才把那小子打的不成样子的女人的脸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