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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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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书籍名:《木头公仔》    作者:吴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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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他压低声音,如耳语。

我嗔他油嘴滑舌。

他敛容道,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看你就是。

靠,他作委屈状:我当然不是。

你当然是。

好好好,我是我是,行了吧,这样你高兴了?

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扭身不肯理他。

这时候看见那个和他同行的西洋女子放眼过来。妩媚的杏眼,一袭紧身红裙,颇有些韵致,只是有点憔悴了,看不出年纪来。

哎,我问你,你是怎么认识你的英伦女友的。

在青海家里认识的。

你过北京,她就跟着来了?

然。

我不由得冷笑:你好本事!硬是被你拴住了一个女人。

我能有什么本事?他说,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一辈子总得碰上一个吧。

我的心隐隐有痛。是了是了,连你这等浪子,也碰得上真心女子,怎不见我碰上小刀,或是别个待我好的人呢?

木头公仔(3)

你过去打声招呼吧,他央我。

我哪里肯,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怕生。

我知道啊,可是她很喜欢你的乐队哦,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吧。

总是经不住这样的男人的央求。我便过去,和那个女子说:

Nice  to  meet  you!

她笑说,Nice  to  meet  you,  too.

我又说,You  are  a  pretty  girl.

她惶然笑说,你也很好看。

我说,在北京好吗?

她微微摇头,不是很好。

她脸上有淡淡苦涩,我不了解她的中国爱情。

去年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穿的是深紫的裙子,风吹你长长的裙裾,真是好看。她说。

三年前面容似水的女子,也是穿了同样一件深紫长裙,和她现在的男友并肩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半晌不言语。

过了很久,我推了推他,给你十块钱,能不能在别人面前假装你是我男友?

他说,能不能拿了十块钱之后,假装不是你男友其实是你男友。

遂不说话。

过一会他说,昨天看演出,看见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小刀,穿的T恤,和你衣柜里放的那一件,一模一样呢。

我看了他一眼,说,他的那一件,正是我送的。

又不说话。

终于下班,他走到我跟前,擦去我嘴上的口红。没想到他欺身这般近,一时就由他去。

两个人默默到了街边吃馄饨。夜很深了,路灯立在惨惨的雾中。卖馄饨的人要收摊了。

没有地方去了,他就说,到我那儿去吧。

觉得百般不妥,却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去他的排练场。

路上给他买了一瓶啤酒。他要给我喝,我说我不喝酒。

他喝了酒胆子就大起来,在屋子里一味地纠缠,而我总是不肯依他。

他便抱怨,你这个女子,怎生这样麻烦,这么浪费时间。换上别人,早就做了三回了。

第一次听到他讲如此粗鲁的话,不免伤心,垂首半晌,说,我和你的那些女孩,不一样的。

我会难过,会伤心。

我不想难过,也不想伤心。

于是等天亮。看着夜行的汽车一辆一辆地呼啸而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车灯把窗棂的影子印在地上,在我们面前奔跑着过去了。

黑暗中,我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就在你的旁边。

我听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

只要一转身,就可以拥抱到温暖的身体。

一转身,我们都会拥有温暖的夜晚,彼此安慰。

天亮了,我便离开了屋子。

病了一大场。病好时,就铰了一头的长发。转眼冬天到了,穿了薄薄的灰色棉袄去找他。

他不在,屋里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他去哪了,说是不知道。

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再没有蓄过长发。

京城有多少个酒吧,哪家新开,哪家关门,我总不能一家家去找。

如是三年。



半夜醒来,披衣起床,看着窗外透进的光,幽幽落在悬挂的衣服上。

三年前的月夜,无非也是一样的,只是可能要比现在凄凉愁苦。两个人漂来漂去的,明天就不知道会到哪里去了,就算有了情义,也无法相守。

天亮一别就是三年,音容未改,却已物是人非。虽是早认识的,却还要重新寒暄,重新再认识一次。

小刀,什么时候我们再作一次相遇,让我为你做一回世间凡俗的家常饭菜,让我为你再解一次蓝色的罗裙。矜持不如放浪,羞涩不如销魂,淑贤女子的面纱,总要换成题有香艳体诗的罗帕。倘若真有重来的机缘,不如把这个机会给了我吧,让我先做了负心的那一个。

恐怕今生不能做一回你枕边的妇人了吧?流年把爱变成了恨,成了怨,成了石头,成了灰,剩下无非是空空的躯壳,如何爱得起来?就算我褪尽亵衣,又能得到多少盈盈一握的欢娱呢?我两眼空空,无从爱起。本不该爱别人,也不该浪费有限的青春,可是爱你太切,我无药可治。这一世的繁华与欢情,你替我享受了去吧。我如何就看不破了呢?是我贪了,嗔了,痴了,居然寻思着要怪你了,我真该死。

你不会耻笑我吧,说我爱着一个男人,却还要爱别人,笑我恋过无数人,却还要眷眷地来恋你。你不是女人,你如何懂女人,你不是水,不是杨花,你怎么知道杨花和水不会爱人心切、心痛、心碎到心死呢?

人人都说我是少有的聪明女子,我也只是徒有聪明而已。小的时候,算命的先生已经说过了,这个小孩太聪明,只怕性子太倔,反而累得一事无成。

不由得拊掌而笑:是了,是了,自遇上小刀,一颗桀骜倔强的心竟是随你温柔起来,变得冷暖自知,谦卑玲珑,就好似什么都开始懂了,再不肯负气任性。



其实我喜欢他坐在台下,默不做声看我唱歌。正如我喜欢坐在台下,静静看着他在台上唱歌。

他的声音是忧郁的,像孩子一样纯净的忧郁,更让人心动的,是他的年轻他的漫不经心。

我们很少说话。

我摸不清他想什么。

木头公仔(4)

他喝了酒才来抱我,就三年前的那一次。很奇怪,竟然是刚刚好。两个人有点吃惊,有点快乐和迷离。闭了眼,就去抚他的长发。而我也一样,有着一头长发。

我那时深爱的是小刀。断然不肯孟浪。

他偶尔唱《甜蜜蜜》。他唱得很好听。冷冷的一点温暖,却是那时我所能得到的一点安慰。

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

那时,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还没有出来。张曼玉后来要做影后,黎明后来再度走俏,繁华荣耀,转换如走马灯,而落拓的依然是落拓。

他走之后,我每晚都唱《甜蜜蜜》,连酒吧的伙计都会笑着跟着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