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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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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书籍名:《木头公仔》    作者:吴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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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九九九年,寒凉的露水打湿夏末的夜晚,那时候红喜还那么年轻,那么纯洁,那么地盼望着被一个年轻男子所爱。她还远远不知道什么欲望,可是它已经在处女的身体里疯狂地生长,为即将来临的苦涩的青春做了不可或缺的暗示和铺垫。多年之后我再次想起红喜,她应该在南方雨后的小巷里缓缓穿行,这个镇子上最美丽的女孩因为羞涩而低着头,而乖张的命运披着遮雨的斗篷,已经不露声色地跟随其后。



晚上,红喜照旧钻进我的怀里,长长的睫毛轻轻痒着我的脸,她奶声奶气地唱歌:我愿做一颗牛皮糖,紧紧粘在你身上。她让我好笑。

你有一个缺点,一定要改。我一本正经地说。

一定改一定改。她急于讨好我。

你要学会脱衣服睡觉。

我会不习惯。

一定要习惯。

她不吭声了。

我帮她脱衣服。她的肢体像一个婴儿一样,柔软极了。最后她什么都不穿了。

这样就好了,她只有我了,她用她小小的身体紧紧贴着我的。我第一次抱着她的裸体。

真的如同我想象的那么光洁。

我会离不开你,她说。

我也是。

她那么好,我们会恋爱的。我会爱上她,我会拥有她的。

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让我想起弟弟。

弟弟五岁时溺死于河中。我天天到河边唤他的名字,但他再没有出现过,即使在梦中。

我甚至忘记了他。而红喜让我想起了他。

我告诉她时,她说,我是你的女人啊,不是你的弟弟。

我对自己说,这个女人是你的了。

她唱着歌谣: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那是舒伯特的摇篮曲。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3)

我抱着她睡着了。



“我们自己画一个结婚证书。”

“在墙上贴满,到处都是。”

我只是微笑,坐在电脑面前打字。

“你这个鬼!”她从背后抱住我,“看我香不香?”

“我给你取了一个外号,”晚上她钻进我的怀里,像牛皮糖一样粘住我的身体。

“就叫只有头上长毛的厚脸皮的小毛毛熊,好不好?”

“为什么叫这个?”

“就叫这个。”

好吧,我只得同意。

她拖着拖鞋,系着围裙,淘米,洗菜,做饭。锅铲弄得咣当咣当地响,油烟嗤嗤地往上冒,抽风机卖力地呼呼抽气。她像蝴蝶一样在小小的屋子里飘来飘去。“5  1  5  1|  5  6  5  4  3  1|……”她唱:“老公,老公,我们的老公……”

我赶紧跳过去捂她的嘴巴,不是“我们的”,是你一个人的。

她笑笑地看着我,“你做别人老公,我才不管!”

“老公!”

“呃?”

“帮我举一下喷头。”

“噢。”

“老公!”

“呃?”

“没事,只是叫一下。”

她滥用这个称呼,就像一个外来语,新鲜而有趣;仿佛一个孩童刚刚拿到一个新玩具,不厌其烦地摆弄着,她不知什么时候会丢失它。她不相信,幸福是这样轻而易举,唾手可得。

“你会做我老公到什么时候?”

我假装想了一下,说,“到你九十九岁的时候。”

“这么久!”她惊呼。她扑到我怀里,“我会离不开你的。”

“我也会的。”我说,“你是命运所赐。”

红喜在我家住了三天。我们不停地说话,生怕错过了一分一秒。在地铁站分手时,我们同时感到了伤感,我们已经这样幸福。而这仅仅是开始。



我一直以为,只要拥有足够的善良和耐心,就可以拥有应有的幸福;我以为老天一直在注视苍生,悲天悯人,决不忍不去满足一个南方女子卑微的心愿;我以为女人想要的无非是两种东西:幸福,或者死亡。我以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人,不外乎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你除去所有包裹你的衣裳,赤身裸体地与他相拥,你们将在彻夜灯火的城市沉沉睡去。在所有剩下的夜晚,在世俗的喧嚣中,你要把他的手放在你的左边乳房,你要说,我的宝贝,我们要像冬眠的熊一样睡去,等到明年的春天再一起醒来;你要学会听从他的劝告,不穿任何衣服睡觉,学会和一个不是你自己的人肌肤相亲,学会用体温体会幸福的惟一方法,学会毫无保留地信任“另外”一个人,学会天真、愚昧、盲目、悲凉地相信肤浅的承诺,相信在你睡着的时候他不会走开。另外的选择就是:你要和你的爱人疯狂做爱,不停地,毫无希望地;整个黑夜,你要狂喜而悲伤地尖叫,或者无声地哭泣,你感到他环绕着你,与你紧密相连而你却随时失去他;你有时停下来,只是为了喝一口冰凉的水。等到天亮,肉体彻底厌倦、崩溃,你毁掉了肉体,同时也销毁了灵魂,  你就可以离开他,我是说——永远,永远不再爱他,也不再和他做爱。

就这样,如果你还有足够的年轻,就可以有足够的疯狂和决绝;如果你有足够的慈悲,你就会有足够的慧根,洞晓幸福的终极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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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正在改变,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知道她不爱叠被子,不爱收拾房子,她热爱做饭,到超市去买面包和苹果水。在黑暗中我把手放在她的身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翻身抱着我,呢喃几句就睡过去了。我知道她信任我。在黑暗中我看到她短发的大致的形状,她说以前是长头发,后来身体不好,只好剪掉了。我看过她的照片,果然很长,披下来,单薄而忧郁。

我们赤身裸体,亲如一人。

可是事情正在改变,红喜不知道,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和红喜认识的第三个礼拜,我和报社的同事们一起去一个海滨城市度假。我在海边又喝醉了。我和我的同事,一个丰满的北京姑娘躲过了所有人的眼睛。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单位我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她。我抱着她饱满的身体,像秋后收割的农民一样狂喜不止。那是鄙俗不堪的爱情,但是它健康,生机蓬勃。它是我想要的。

红喜打通了我的手机,急急地说,快说你想我。

我说我醉了。

天渐渐变凉了,秋天即将来临。红喜,一切都在改变,事情并不由我们来控制。

她回来时觉得屋子的味道变了。她有惊人的嗅觉,触觉和未卜先知的能力。

“有人来过?”她变得忧伤。

“没有,”我忍俊不禁地点她的鼻子,笑话她的小心眼。

她注视着我的眼睛。“你可以和别的女人好,请尽量不要爱上她们,并且尽量不要让我知道;如果我实在过于聪明,请对我说谎。我不需要爱情,我只要哄哄就好了。”

我把脸埋在她的身上。

“你和别人好了?”

“是的。”

“她是你的同事?”

“是的。”

“她很性感?”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4)

“是的。”

“你喜欢她多过喜欢我?”

我犹豫了一下,说,“这是不同的感觉。”

“你会赶我走?”

“不。”

“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还可以到你这里来?”

“不,你不可以来了。”

她疯了。她什么都做了。这个笨拙,乖巧,热情和悲伤的女人。我看到她弓着小小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在我的腹部上飘来飘去。我抚摸她光洁的后背。一股热流自下而上涌出,令我感到疲惫和惆怅。我听到她的叹息,如此遥远。

啊,这是天堂,她喃喃自语。我告诉她没有天堂。但她似乎没有听见,在我的怀中睡着了。



我脱下高跟鞋和丝袜,摘了耳环和发卡,脱去粉色的套裙,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掀开被子,钻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原来身体是如此温暖,怪不得一个人会如此依恋另外一个人。

我在黑暗中仔仔细细地端详他的眼睛,仿佛要将他永远嵌入记忆之中。我如同一个新嫁娘一样等待着他。我等了那么多年,才能够和一个人厮守。

可是第二天我要早起梳洗:画眉,描唇线,上眼影。我将离开他。

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

因为我将先离开。

你会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结局之一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