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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书籍名:《潮声》    作者: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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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著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著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

“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著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著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著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著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

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术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楣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

“美丽的风铃草,碧蓝花朵美人娇,可爱的风铃草,临风艳舞清香袅,好像在向我调笑,有个人儿真正好!海水深,磐石牢,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著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术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著,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著他。脖子底下系著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著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著,试著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著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著,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著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著他那满是胡子的脸。“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潮声22/50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著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著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著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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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哦。”李梦真说。“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著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的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的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

“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梦真失措的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没有小狗?”“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的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你家也有小孩么?”“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的望著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的问,深思的望著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那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的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著,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著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沈可恬!沈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沈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小珍珍望著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的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口唱大戏,接闺女,请女婿,小珍珍也要去,不让去,躺在床上生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