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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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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书籍名:《科学探案》    作者:科林·伊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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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3月3日,韦格承认谋杀了莉莲·奥订,被判终生监禁,对另两个被害人案件的起诉,警方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已经认罪伏法。

但是,他是怎样骗过心理测试仪的呢?有人问约翰·里德先生为什么他成功了,而另两次却失败了?他是这样回答的:这很简单,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关键在于知道怎样有效的使用这种仪器。

韦格也被问了同样的问题。他作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在前两次实验之前,我正好吞下了大量的阿司匹林,并且服用了一瓶古柯碱,它可以使人平静。最后一次实验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我事先不知道要检测。

结论

据调查,一些类似于斯塔维德罗克国家公园凶杀案件侦破中出现的失误,均是因为犯罪实验室工作的失误。于是当地立法机关解散了当时不合格的实验室。目前,伊利诺伊州的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是美国一流的。

斯蒂温·布拉德利

时间:1960年

地点:澳大利亚,悉尼

意义:为了侦破这起令全国震惊的大案,澳大利亚的警方聘请了地质学家、医生、科学家和重要的公众代表,组成刑事技术小组,共同努力,并肩作战。

悉尼郊区有一对普通的夫妇名叫巴扎尔和弗里达·索恩。1960年6月1日,他们获得了10万澳大利亚镑的乐透奖金(ZI0000美元),这一新闻使得这对普通的夫妇成为了新闻人物。六个星期里,兴奋一直伴随着他们。然而不幸却悄悄地降临,7月7日,他们7岁的儿子格瑞姆在上学的路上被绑架了。

那天早晨,有一名操浓重外国口音男子给索恩夫妇打电话。声称如果想孩子安全回家,必须支付2.5万镑。下午少硼,他又打电话重复他的要求,然后迅速挂断了电话。目的是防止警方的电话追踪,这是凶犯和被害人家属的最后一次联系。

第二天,在离市区较远的一个垃圾场内发现了格瑞姆的空书包。但却不见孩子的踪影。一名目击者报告说,一辆1955年产的兰色的福特CustOInline汽车,在绑架案的当天早晨曾在索恩家门前停过,这为侦察提供了线索。但事实又令警方改变了乐观。在新南威尔斯州登记注册的这种车牌,不下5000辆。

每过一天,索恩生还的希望就减少一分,这一切都得到证实。五个星期后,8月16日,在离他家十英里的地方找到了孩子的尸体,尸体被一条毯子裹着。他被窒息并摔打致死。科学调查局负责寻找痕迹物证。索恩的衣服上附着一种品红色的像泥土一样的物质,这种物质的重要意义可能会在以后体现出来。包尸的毯子缺一条穗状花絮。上面有动物和人的毛发,死者的夹克和裤子也是这样的。在鞋和袜子周围,霉菌已经生成。在衣服上还发现了植物性的物质。

所有这些物证将被进行连续的检验。政府医学博士凯莫若恩·科瑞姆先生负责这项工作。通过检验发现:四种毛发中三种是人发,一种几乎可以肯定是狮子狗的毛。耐威尔·怀特博士说鞋子上的霉点有四种,可能是因为尸体周围环境的原因,它已经生成六个星期之久,说明索恩被绑架之后就遇害。

悉尼地质学和矿物博物馆的馆长对这种粉红色的物质进行了鉴定,这是一种在澳大利亚房屋建筑中使用频繁的一种胶泥。所有物质中只有植物性物质没有鉴别出。因为种类和数量的关系,国家干燥标本集的全部标本都被借助来检验。到9月中旬,所有的尸体上发现的树叶种子及少量树枝都已作出鉴定。其中一种是十分稀有的丝搞种子。因为这种植物在尸体周围是不生长的,所以对提供侦查方向大有帮助。

公众的控诉

侦探们重新分析了这种粉红色的胶泥。如果这种胶泥是正在施工的建筑中使用,同时它还和这种丝相在一起,那么就可以建立有价值的联系。于是警方通过广播传媒向公众摆放,鼓励人们如果知道这种情况就向警方报告。结果立刻见效,一名邮差说他在送邮件的路线上,曾见到过这种特殊的建筑。这栋粉红色的房子在摩尔街28号克朗塔夫,特别符合这些特征。在这栋建筑的车库门的另一边生长着丝柏和其他植物。这些植物的微量物证在孩子的尸体上都找到了。这里的居民都是最近搬过来的,不久他们都被排除了嫌疑,最后只剩下一名最近搬来的雇员。

斯蒂温·布拉德利(他的真名叫伊斯塔文·巴拉诺)是一位匈牙利移民。在绑架案发生的那几天他出去了,邻居们肯定他说话的口音很重,有一辆兰色的福特Customline轿车。此人对他的狮子狗十分用心。在他的家里,侦探们发现了一张旧的照片,显示他和家里人喜欢野餐,他们坐在一张毯子上,而这条毯子正好是包裹着索思的那条毯子。侦探们甚至发现了照片上的那条毯子也缺少一条穗状花絮,这条花絮被撕下来放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板上。

有消息说,在9月20日斯蒂温·布拉德利便把他的福特车买给了一位旧车窗。侦探们听到了这一消息后,立刻去找了旧车商。在那里,有很多车,侦探们找了两个月前放在那里的福持轿车。科学家们对车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在汽车的行李箱里有粉红色微量物质,经鉴定和索恩尸体上的物质成分相同。

通过旅游代理商,侦探们知道斯蒂温·布拉德利和他的家人已订了去英格兰的定期轮船海姆罗亚号,船于9月26号已起航,现在船已到科伦坡杰伊汉。在离开前,他把他的狗留在了兽医院。科瑞姆博士检查了这条狗身上的毛,他断定和死者衣服上的其中一种毛是一致的。侦探们飞往科伦坡,当布拉德利的船到达那里时,侦探们已经在码头等着他了。稍稍耽搁后,他被引渡回澳大利亚。在返回途中,他声称索总是在行李箱里意外窒息而死的,但是他的这种说法却无法解释孩子的头骨是怎样粉碎的。后来,布拉德利翻供了,但是已经无济于事。1961年7月对日,他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因为澳大利亚过去从未发生过绑架——这是30年前发生的催—一例。格瑞姆·索恩的案子一开始令许多媒体十分热衷,在他被绑架的一个小时里,国家的每个新闻台都播发了这一消息,是否这样刺激布拉德利杀死了孩子,已经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媒介的大肆渲染无助于找回孩子。

罗杰·佩思

时间:1968年

地点:英格兰,伯朗姆莱

意义:这起恐怖的谋杀案,揭示了现场纤维的收集活动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意义是空前重要的。/>


1968年2月7日晚8点过几分,刚结婚不久的伯纳德·约瑟夫回到伯朗姆莱州的家中。进屋后,他在黑暗中打开了灯。顺手把雨衣和公事包放在长椅上,然后呼唤自己妻子克莱尔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他感到很纳闷,于是他进人卧室,也没有马上看到妻子,突然,他发现床下伸出一条腿,这才看到克莱尔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喉咙被割了一条很宽的口子,身上还穿着丈夫送给她的桃红色的羊毛衫——这件衣服可能在追捕凶手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尸检是由詹姆斯·金马伦教授进行的。死者的喉咙被尖刀刺至脊骨,右手上的伤说明克莱尔为了生存进行过殊死的搏斗。尸检还发现,被害者是先被勒至昏迷,然后被有锯齿的尖刀刺死。詹姆斯·金马伦教授分析死亡时间是下午7:15左右。迹象表明死者没有受到性侵犯。房间里没有找到凶器,但第二天发现,死者家中有一把带锯齿的8英寸长的切面包刀不见了。

案件的调查由约翰·埃明斯警探负责。在死者生命的最后时刻,时间是下午的5:45分,她的婆婆还给她打过电话,两人谈了大约15分钟。通过厨房里有一大碗已经准备好的晚餐原料,警探推断,下午6.7点时分,克莱尔正在准备晚餐,被进来的凶手惊动,因为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的迹象,推断凶手可能是一个熟人。他的这一个推理被厨房的丰杯咖啡证明了,另外还有一碟小甜饼。约翰·埃明斯警探注意到小甜饼是从桌边一个新打开的袋子中取出的。这么正式的待客方式意味着来访者不大可能是亲密的朋友。

暴力倾向的背景

埃明斯警探通过对死者的朋友和亲属的调查,很快查到一个叫罗杰·佩恩的26岁的银行职员,他曾因袭击妇女被判过刑,佩恩夫妇与死者很熟,1968年1月曾拜访过死者。佩恩夫妇来克莱尔家时,身穿一件绿色的汗衫,外面披着外套——后来这身衣服成为侦破证据。一个星期后,也就是1月15日,克莱尔开始了电话接线员的工作,从那时起,她开始穿死时穿的那件桃红色羊毛衫,在这之前,从1967年6月份左右开始这件羊毛衫一直放在手提箱内。

警方接触罗杰·佩恩时,发现他手上有多处抓伤。他解释说是前几天和他妻子争吵时造成的。警方让他提供2月7日的活动情况,他说:那天早上他身穿在洗衣工人那儿刚熨好的衣服,去伦敦参加一个工作的招聘。罗杰·佩恩问他头上的操伤,他解释说,当天回家的路上,他决定去探望母亲,他的车在路上抛了锚,修车的发动机时,发动机的盖子滑了下来划伤的。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修好车子继续上路,向他母亲家驶去。根据他第一次的陈述,推断佩恩是在6点以后的某一个时间到达他母亲家的,在那里仅仅停留了几分钟,而他说是下午六点三十分才到达的,一小时后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