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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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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书籍名:《科学探案》    作者:科林·伊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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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已经知道凶手的血型,法庭科学家对“雄鹿行动”的490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排疑,排查到最后剩下1999名,约翰。达菲是第1505名。1986年7月17日,准备询问他时,他拒绝提供血样,其理由是他正在一家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于是,警方请出了萨里大学的权威行为学家大卫·坎特教授,来构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大卫·坎特教授利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结合目击者和受害人的口述,进行统计分析,构建出了犯罪嫌疑人的未知情况,经总结得出这样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生活在伦敦西北的基博恩,已婚,但没有孩子,有暴力犯罪史,深受家庭不和谐之苦,所以可能有两个亲密的男友。

当用大卫·坎特教授构建的凶犯形象和“雄鹿行动”的犯罪嫌疑人做比对时,约翰·达菲的名字跳了出来。这激怒了侦查人员,他们下令把在精神病院监察的约翰·达菲抓了回来。约翰·达菲用手势表示说自己早就不干了。可是,之后不久,他在警方的监视下继续作案了,被害者是一个14岁的女孩,当他绑着她经过一段艰苦的跋涉后,女孩的眼罩脱落下来,女孩瞥了他一眼,因为这个原因,约翰·达菲没有杀死她,或许凶犯自认为这次行动很高尚。不管怎样,不能不采取行动了。约翰·达菲在基博恩的家成了警方重点监视对象,最后终于在他母亲家抓获了他。在首都警察实验室里,约翰·达菲七十多件衣服被专家化验。经过2000次实验后,他们终于在爱丽斯·戴的羊皮大衣上发现了13种纤维和约翰·达菲衣物上的纤维一致。

大卫·坎特教授的犯罪心理痕迹构建中17项里有13项正确。特别是他推断的杀人犯没有孩子这一点,是约翰·达菲最大的痛苦和犯罪根源,因为他患有少精子症。在审判中,约翰·达菲假装有轻微的健忘症,1988年2月26日,他被证明有罪,因七项罪名而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这次侦查破案的不足之处在于——约翰·达菲在最初的强奸案件中是否有同案犯的问题没有弄清楚;虽然确信凶犯就是约翰·达菲,可侦查员没有足够有利的证据,使真相大白。

      

尸源鉴定

每逢发现尸体,侦查员首先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他是谁?”因为大多数凶杀案件中的的受害者死于他们认识的人手中,所以回答了这个问题就相当于找到了凶手。于是所有狡猾的凶手都懂得藏尸匿迹。(在一系列杀人案件中,陌生人被杀是很偶然的现象,作这类案件时凶手常常不会慎重策划。)幸运的是尸体往往因巨大笨重而很难藏匿好,所以凶手总是采取以下手段,如沉入水底、焚烧尸体等来藏尸,但最后还是会真相大白。特别是腐尸的难闻气味,成为鉴定的重要线索。本文大多数案件介绍的是利用骨和齿来鉴定尸源。读者一定会从这些富有特点的案件中受到启示——现场中即使是很少的残留物也会成为法庭科学的重要线索。

肖恩和耐克

时间:1897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吉格索凶杀案是纽约历史上很有影响的案件之一。

1897年6月26日,两个在东河浅水处游泳的男孩发现了一个红色防水布包着的包裹。令人恐怖的是包裹内是一具被肢解的无头尸体。当地法医发现肢解尸体的凶手有一定的医学外科基础。另外,很奇怪地是尸体胸部皮肤被割下来一条,割下来的部分上可能有特殊的特征,例如纹身等。不久,河水进一步“揭露”了这个恐怖的秘密:几里外的上游即华盛顿海茨地区发现了尸体的下肢,好像是被钢锯支解下来的。只是尸体的头没有找到。

《纽约日报》的一名名叫乔治·阿诺德的记者报道了此案,并且他准备做追踪报道。在纽约的一个停尸间里他见到了那具被肢解的强壮尸体。尸块手都的疤痕引起了他的注意。很快侦探从市民的关注和议论中了解到,马力·黑耳浴室雇佣的一名名叫威廉搞登休拍的男按摩师已失踪了好几天,据了解威廉胸部有纹身。来到了第九林荫道威廉的住所,他的房东是一个业余产婆名叫澳咖思塔·耐克。耐克说她的房客同高尔夫球棒一起不见了。与此同时,J.S博士已确定被害者就是威廉,因为一个名叫克斯贝的人认出尸体手指上因手术而留下的永久性疤痕。

包裹尸体手臂的防水布是照相纸包皮,搜查被害者家附近的药店和一家新闻机构发现,其中一家店主,曾出售过一块防水布给一位漂亮的胖妇女,店主描绘的这位妇女非常像耐克夫人。于是警察把这位漂亮的夫人带到了警局。他们企图通过恐吓使她交代一切,所以把尸块拿出来让她辨认是否是威廉?

没想到,耐克夫人非常的冷静,用嗤之以鼻的口吻说:“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从没见过这位男士的裸体。”

耐克的回答和死者的另一位邻居阿诺德的回答一致。还一个线索,侦探听说耐克和死者曾有段恋情,可是最近他们因为一位名叫马丁·肖恩的年轻寄宿者感情恶化。

忏悔

肖恩和威廉曾在一家理发店工作,肖思是一名医科肄业生。经审问肖恩坦白说是他杀死了威廉。他交待,耐克夫人勾引过他,他们彼此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一次幽会时不巧被身材魁梧的男按摩师威廉撞见,且把他们堵在了床上。威廉气愤之急怒打了肖恩,肖恩受伤,不但进了医院而且丢了工作。本来他想搬出来摆脱这场纠纷,可耐克夫人不甘心,于是作为情人的肖恩买了一把刀和一支枪决心报复威廉。

纽约报纸以头条新闻报道了肖恩被捕的消息。与此同时,警察局接到了一个来自长岛的农民的电话,电话里讲,他住在卖防雨布不远的地方,他有一个重要的线索要提供:两个星期前,他把自己在农场的一间小屋租给了一对叫布朗的夫妇,租金只收了15美元。奇怪的是他们只到过小屋两次,而且第二次就是威廉消失的那天去的。当天下午,这位农民看到小屋内的帆布被染成红色,而且下水道流出的水中带有血样的物质,仔细观察很多地方有血污。接到消息警局立刻派人赶赴现场检验水中未消失的血迹。于是这件案子再次引起轩然大波,同时,也给此案蒙上了一丝神秘的色彩。

果然,警察在农场的小屋内找到了凶器:一只枪、一些绳索、生石膏、手术刀和一把钢锯。铁的事实使耐克夫人无法抵赖,于是被捕。与此同时,肖恩逃向加拿大,可是很快被捕。至此,这个耸人听闻的杀人碎尸案告破,等待他们的是严厉的审判。

纽约众人皆知的豪和哈莫律师事务所的豪律师担任被告的律师。他是被告用高薪请来的,所以他会尽一切努力对他的委托人负责,搜集一切对被告有利的证据:他的辩护强调两个被告不是共犯,他们从来不认识,同时也没见过被害人。律师的辩术很强,他认为尸块可能是威廉的也可能是任何一位不幸的人的,但是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威廉还活着。豪的成功辩护在于他向法庭提出了质疑,但法庭没通过。耐克也没有提供更有利的证据。最后终因付不起高额诉讼费而败下阵来。于是那间小屋发生过的血淋淋的事实终于从她口中道出。

两性之间的承诺

正如人们预料的那样,耐克这个女人伙同肖恩在那处偏僻的小屋中凶残地谋杀了她的前情人。那天,耐克以和威廉和好为借口把男按摩师骗进了那间小屋。一进小屋的威廉就被肖恩一枪打死,子弹正中头部。然后,他们把尸体拖进浴缸,接着耐克去买防雨布,肖恩就用学过的知识肢解尸体,他打开浴缸的水龙头冲洗血,却万万没想到浴缸和室外的下水道相连,他还用一块帆布擦洗了现场,于是帆布被血染成红色。尸体的头用生石膏包裹后投入河中。耐克的交待把肖恩推进了困境。于是肖思开始狡辩,说他们租房子是想建立一个爱巢,并不是用来杀人。交待过程中他把责任都推到了他情妇的肩上,他说,那天当他到达小屋时看到一幅令人恐怖的场面,耐克用枪射死了她的前情人,他只是帮这位夫人肢解过尸体。这些交待和豪的辩护产生了矛盾,于是犯罪嫌疑人被判有罪。1898年8月1日肖恩被送上了绞架,他成了适用这套刑具的第7个人,耐克被判20年的监禁。

结论

记者乔治·阿诺德的老板——报社的大财主,为了使这一报道更能迎合读者的心理,报道中做了一些手脚,为报刊打开了销路。但是,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帕特里克·海根斯

时间:1913年

地点:苏格兰,温切博

意义:法庭科学的一个传奇故事——给以后的病理学家作出了很好的表率。

1913年7月8日,苏格兰的两位名叫约翰·汤姆逊和汤姆生·道克的农民正在绕霍普顿采石场散步,突然看见水中漂着一具笨重的人形状的物体。起初他们认为是附近田野中被扔掉的吓唬飞鸟的稻草人,走进一看把他俩吓了一跳,哪里是稻草人,是两具被绳绑在一起的小孩尸体。

尸体呈巨人状,外形已失去原态。尸体的残留物由爱丁堡大学的法庭医学专家哈伟·小约翰的助手沙侵·史密斯负责检验。这是史密斯一生中接的第一起案子。接案前他没想到此案的侦破会历时五年。这是一起少有的具有艰巨法庭挑战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