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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4

书籍名:《面对面的杀戮》    作者:乔安娜·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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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以为我背叛了祖国,因为我不再相信战争,军内军外很多人都会仇视我,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为什么会改主意,会很不光彩地退伍。我会因此很难找到工作,会失去退伍军人法案规定的上学和看病方面的特权,我父母也会因此生活困难。杰夫·尼德尔在一本名为“请您阅读”的小册子中,1970年,引自罗伯特·利夫顿,《战后归乡——越战老兵:非被人害,亦不害人》(伦敦,1974),页313。
澳大利亚步枪手巴里·克瓦纳曾试着解释自己为何没有举报他所在部队犯下的无数暴行:
听着,我不想充英雄。不想和整支队伍为敌。不想上法庭,蹲大牢。我不是常说嘛,“打个屁仗啊”,我还等着解甲归田,拿住房补助呢。步枪手巴里·克瓦纳,引自赛莉·威尔金斯,“回望”,《年岁》,1975年5月10日,页11。
曾有士兵不愿带枪上战场,他的朋友说:“没有像你这样折腾部队的。”里克·斯普林曼,其访谈收印度支那课程组(编),《前线:越南士兵文集》(马萨诸塞,1975),页23。军队如果(皮尔斯委员会曾轻描淡写地说)“在对待和保护非战斗人员方面持放任态度”,那士兵要是以命令不当为由抗命,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在战场上尤其是这样。
士兵们一般都不知道战争法的具体性质和地位,这使他们更担心如果不随大流的后果。L.C.格林参加过二战,他就说几乎没人告诉“一般的士兵”打仗有那些规矩。他知道如果自己被生擒,那么按1929年日内瓦公约须得报上姓名、番号和军衔;至于战俘有哪些权利,应如何被对待,就不清楚了。L.格林,《现代战争法则论文集》(纽约,1985),页27。一般来说,只要这些规章已经公布,那军队指挥层就可以免责。(美国陆军参谋长)威廉·C.威斯特摩兰上将说过:“命令都清楚地写着呢。每人都有张卡片,上面有该怎么对待战俘。”威斯特摩兰的访谈,收迈克尔·查尔顿、安东尼·芒克里夫,《诸多原因》(伦敦,1978),页148引自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294。军方的态度是,相关文件既已分发,那他们就不应该有责任了。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294。
尽管交战规则每半年就要重新印发一次,但发到士兵手上的多少不均,甚至根本不够。惟一的例外是空军,因为飞行员和射击指挥员在执行任务前要进行考试,看他们对规则掌握得如何,此后每三个月还要考查一次: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4。另见“达菲中尉的声明”,收理查德·福克、加布里埃尔·科尔科、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253及布鲁斯·帕默尔上将,《一场持续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角色》(纽约,1984),页170—171。许多战斗人员(既有军官也有普通士兵)就说具体的战斗行为合法与否他们并不清楚。1974年有人采访了一百多名曾在越南服役的将官,17%说(在美莱惨案发生前)交战规则“常在整个指挥链中遭曲解”;而说“明白”这些规则的只有29%。多数将官承认他们靠“常识”行事。道格拉斯·金纳德,“越南再回顾:美国陆军将级军官态度一览”,《民意季刊》,39卷4期(1975—1976年),页451。另见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4。北越连队的士兵也说,他们到越南后没人跟他们讲不能伤害平民或是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他们只有一次因伤害平民(三名士兵奸污了一名当地妇女)而被骂,也没有受到任何严厉的处罚。据迈克尔·伯恩哈特,引自约瑟夫·莱利维尔德,“一个在宋美拒绝开枪士兵的故事”,《纽约时报杂志》,1969年12月14日,页101。卡利说他在接受军官培训时,从没有人提过战斗区里平民的事。只是到他们要开赴越南那天,才有人跟他们讲要守规矩,不要骚扰当地妇女等。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28—29。从没有人说过命令还有合法、非法之分,“所有命令都是合法的”。威廉·卡利,引自阿瑟·埃弗雷特、凯瑟琳·约翰逊、哈里·罗森塔尔,《卡利》(纽约,1971),页25。保罗·米德洛还说平生从未听过还有“非法命令”: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58。连1968年3月16日在美莱摄像的罗纳德·海伯勒也说自己不知道美军越南援助指挥部曾于一年前下过命令,要求有关人员向指挥官报告任何战争罪行。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91。参与美莱大屠杀的士兵此前接受的是“速成训练”,只有人给他们讲过有关日内瓦公约、交战规则和应怎样对待非战斗人员的“零星”知识。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04—205。另见页83。此外,在他们上战场前两个月,约有50名士兵补充到他们的部队。这些人既没有接受过全套正规训练,也未能很好地和部队融合。但即使是正规训练,也只有一个小时是用来讲战争罪的,另外几百个小时都是讲怎样才能有效杀人和服从命令的重要的。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10—211。在美莱惨案发生后增加到了两个小时。再有,这些训练是由退伍的战斗能手带着做的,他们在讲解战斗规则时会夹杂许多耸人听闻的故事,恰恰违反他们讲的任何一条规则:下面的“童男”最容易听信这些故事了。J.格雷,《战士们:战场回想》,第2版(纽约,1970),页102。另外,还有高级军官认为,向士兵讲解战争规则会破坏他们的整个战斗部署,而且那是律师的事,不该由战士们来做。陆军J.兰特里中校,“把武器玩转:首长训练为人忽视的一些方面”,《澳大利亚军报》,202期(1966年3月),页12及陆军W.麦克林少将,“军法”,《加拿大陆军军报》,8卷1期(1954年1月),页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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