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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3

书籍名:《面对面的杀戮》    作者:乔安娜·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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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越南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激动——当然,成为一名狙击手后一切都变了。之所以做这个决定有两点考虑。第一,他不喜欢受人指派,那样在一个群体中便没有了独立性。而当一名狙击手几乎可以随心所欲,这种不受约束的生活他一直很倾心。第二,也最关键,就是他发现普通步兵不可能按自己对战士的理解行事。他称许的“武士气质”讲究的是“尊重对手”,并认为“杀害平民,失去自制,或丢弃日常生活谨守的准则,都是错的”。他还说,“武士应持的理念就是杀人,要斩钉截铁,不能拖泥带水,要讲求高效,手起刀落或枪弹出膛之际不应带怨恨,要讲人道。”但在越南作步兵,没法有这种良心上的顾忌。纳尔逊很快就发现,自己他不得不手刃平民:第一个作刀下鬼的是个小男孩,因为正有队军车从一边开过;另有一次,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弹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死去,眼中充满了对他的仇恨。当一名狙击手就不同了,每个目标都是该杀之人,这样就可以放心地“抠扳机……每干净利落地撂倒一个都是项不小的成就。”真正的武士从不滥用生杀大权。纳尔逊从不愿意被迫参加近乎疯狂的交火。正相反,他的职责是冷静、镇定的报复。用纳尔逊的话说就是:“这些人的生死掌握在我手上,因为透过步枪望远镜瞄准的是我,抠动扳机的也是我。”与之相对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他总是跟自己讲,要是负伤,一定拼死相争(比如在树后放冷枪时,他会把自己绑在树枝上,这样一旦受伤就只有继续抵抗直至牺牲)。“只要能接受你自己的死,”他解释说,“杀起人来效率就高了,因为你已经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在纳尔逊,当狙击手是惟一可以贴近自己理想、做一名正直武士的出路。
但当狙击手的快乐没能持续多久,就终止于他执行第二轮任务时。当时他被指派负责一伤亡惨重的小分队,不得不射杀一名美军战机驾驶员。那人的飞机坠毁,连肚肠都摔了出来。按战士准则,这枪应该打(凡正直战士都应杀死受重伤的同仁,结束其痛苦);可他却因此被同业会开除了,因为他们心中的武士性格要更有更多的“平民”气质。“大家都静下来,后退了几步,”纳尔逊含泪回忆到,“他们都不理解……都盯着我看,好像我的所为不可理喻……我的理念他们无法接受。”归根结底,纳尔逊表现的是一种职业“武士道”。在成批征召的军队里,旧式的军事道德已被完全抛弃:新兵只有保持缄默。越南(纳尔逊总结说)“给了武士概念以致命的一击”。自此,他“从俗”了,也即杀人时怀的是仇恨,是报复心,是沮丧。戴夫·纳尔逊,其访谈收J.汉森、A.欧文、迈克尔·麦登,《相似处:士兵见闻及现代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92),页13—28。
上面三人都自称战士,也都依据战争记忆衍生出了属于自己的武士神话。一个是离家千里的爱国作家,快意于白刃战中野蛮的肉体接触。一个是孤傲的理想主义者,因为鲁莽的空中决斗而离奇负伤,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有一个在一场肮脏的战争中,做着关于“绝杀”的幻梦。上述关于战斗气节的迷思显然各不相同,有矛盾的地方,而且坚持不同传统的人相互间还有激烈的对抗。但无论是近身刺杀、空中开火,还是远距离狙击,自视为武士的战斗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强调三点:骑士品质、私密性和战斗技术。
刺刀、战机和望远镜
“利器”、“空中骑兵”和“搜捕活人”尽管都不太常见,却象征了武士的共同特质。拿拼刺刀来说,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战场体验。即使在一战,近七成的伤亡乃远程火炮造成,死于刺伤的尚不到千分之五。A.巴特勒上校,《澳军医疗服务正史1914—1918:卷二》(堪培拉,1940),页495。下面题为《手中的刺刀》(1916)的打油诗就有这样的抱怨:
论烤面包,手中刺刀真一流;
便开罐头吃牛肉,也莫愁;
拨弄火堆,正好可以显身手;
做啥都比杀人强,没由头。罗伯特·塞维斯,“手中的刺刀”,收《一个红十字会会员的韵诗》(伦敦,1916),页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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