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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有志于学

书籍名:《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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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陵自从这天早上出现过一次之后,从此又是消失无踪。斯蒂芬妮和金雪生在家里饿的嗷嗷待哺,却是正中了陆云端的下怀——陆云端打算把斯蒂芬妮带回家去养着,如果可以的话,直接娶下她就更好了!只是还要带上金雪生这条讨厌的尾巴,虽然因为三餐不继,金雪生现在已经不是很有精神去耍他的小贫嘴了。
然而,晴天霹雳一样的,何家那个结巴承凯忽然回来了!
斯蒂芬妮带着金雪生投奔承凯——承凯是她的同龄人,她显然是更喜欢和对方玩耍!
如果抢亲行得通,那陆云端真敢扛起斯蒂芬妮就走。可惜这是香港,不是天津,由不得他使大少爷脾气胡作非为。悻悻的带着苏家栋回到家中,他单手插到裤兜里,倚着门框向他哥哥长吁短叹。
“唉……气死我了。”陆云端忧伤的盯着前方那个光头:“斯蒂芬妮不知好歹!”
金小丰叉开双腿坐在低矮沙发上,正在吃水果。抬眼望向陆云端,他低声说道:“干爹给你请了家庭教师。”
陆云端一挑眉毛,立刻走到了金小丰身边坐下:“你见到了?”
金小丰摇了摇头:“没有。”
陆云端见他哥哥咔嚓咔嚓的只是大吃,也说不出几句整话,就跪在沙发上搂住他的脖子,撒娇似的抱怨道:“无聊啊,你今天带我下山去吃西餐!”
金小丰问道:“还是吃意大利菜?”
陆云端饶有兴味的摸着他的大脑袋:“不吃了,换一家馆子吧!”
正当此刻,陆雪征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停在沙发前扬手一拍陆云端的屁股:“下午就要开始上课了,意大利菜是肯定吃不上,如果实在馋嘴,爸爸请你吃一顿竹笋炒肉如何?”
陆云端扭扭屁股,洋洋得意的说道:“嘿嘿,你要打我,我就打哥哥!”
金小丰骤然打了个嗝儿,随后闷声闷气的表示疑惑:“这……关我什么事?”
陆云端双脚相蹭,把鞋脱了,然后侧身一脚蹬向他爸爸的下腹:“除了我之外,爸爸最喜欢你。我打别人,他不动心呀!”
陆雪征弯腰一躲,顺手攥住了儿子的脚踝。儿子越长越高,一双脚丫也大了起来。他在那脚心上挠了两下,儿子立刻变成一条又叫又笑的活鱼,摇晃的金小丰也东倒西歪了。
到了下午,家庭教师来到。
陆云端今年已满十三周岁,这个年纪,想要入学,只能考虑中学;可是陆云端除了国文之外,其它各项学科都是零分,想要进学,并不容易。
陆雪征倒是万事都想得开,认为一个人若不是天生“有志于学”,那能够读书写信算算账,也就可以了。陆云端看起来并不是个书生学者的坯子,所以依照陆雪征的想法,便是他爱学什么就学什么,反正他将来是不会依靠学问去吃饭。
家庭教师共有两位,今天来一位美术教师,明天来一位英文教师。陆云端从小就爱绘画,所以吃过午饭之后,便开始高高兴兴的等待先生。及至到了下午时分,先生当真抵达,陆云端迎出去一瞧,却是大失所望——对方是位年轻小姐,长长一张脸,两边鼓着大脸蛋子,鼻子横宽,嘴唇奇厚,戴一副无框眼镜,披着满头烫发,据说是某位大学内的助教。
小姐操着一口生硬国语,自称姓吕,也不寒暄,进入画室坐定之后,便开始授课。陆云端呆呆的坐在一旁观察,忽然发现这位密斯吕长的好像一只毛驴,而且是越看越像,就很沮丧,心想爸爸给我找了一头驴。
密斯吕语言生硬、态度漠然,从皮包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石膏球,摆在桌上让陆云端照着去画。方才她在讲解知识之时,陆云端便是听了个一知半解,如今拿起笔来画球,越发感到乏味之极——他向来是想画什么就画什么,这个球毫无趣味和美感可言,所以他简直是画不下去。
忍着哈欠画完了球,密斯吕过来一看,找出许多问题,当即全部指出,一口国语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广东话。陆云端听得一头雾水,屁股又在椅子上硌得难受,这回真是知道“规矩”的滋味了。
密斯吕授课完毕,傲然而走。陆雪征笑嘻嘻的走过来询问:“儿子,今天画了什么?”
陆云端抻懒腰打哈欠,然后告诉他爸爸:“画了个球!”
翌日下午,英文教师驾到——依旧是位年轻小姐,姓黄,皮肤晒成古铜颜色,正是本地常见的佳丽模样。密斯黄什么都好,就是近来上火,有些口臭,并且在半个月的授课结束之后,她对陆云端挤眉弄眼,自称是爱上这位小弟弟了。
陆云端一身正气,表示自己尚未发育、天真无邪,什么都不懂。
一个月后,两位教师一起被陆家辞退。陆云端从中悟出了一条生活道理——人只有在舒舒服服的时候才能想着谈恋爱,上个月自己被两名女教师折磨的死去活来,竟然都不是那么思念斯蒂芬妮了!
这回换做丁朋五出马,经过多方打听,又为陆云端请回一位英文教师,把这学习继续了下去。而陆雪征在儿子那里受到许多埋怨,也就不敢再管此事。
天下太平,时光易逝,转眼间便过了西历元旦。这日是个阴天,金小丰开着汽车上山回家,在必经的岔路口上,看到了陆雪征。
陆雪征打扮的整齐利落,一举一动都充满青年气息。站在一大丛花草旁,他正在和一位年轻女郎谈笑风生。
金小丰把汽车开到了两人身边停下,打开车窗伸出头来:“干爹。”
女郎扭头看了他一眼,大概是看他不像好人,所以立即告辞而走。陆雪征拉开车门坐上汽车,随口说道:“今天回来的早啊!”
金小丰侧过脸来盯着他看,不说话。
陆雪征先是眼望前方,佯装无事——装了片刻装不下去了,忽然变脸:“你看什么?人家姑娘是个问路的,我不能和外人讲话吗?”
金小丰心中暗笑——干爹现在是有顾忌了。
发动汽车驶向家中,他并没有打算完全去控制住干爹,他也没有那种能力;干爹能够有所顾忌,这已经可以算他胜利了。
汽车停在路边,陆雪征推门下车,看到陆云端正在丁朋五的指导下学习开车。
他径自回房,非常凑巧的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金世陵打过来的,嘻嘻哈哈的说出一桩新闻——他和基逊太太要订婚了!
陆雪征作为他的朋友,自然应该到时出席他的订婚典礼。基逊太太正在派人制作美丽请柬,所以金世陵要陆雪征给自己一个详细的地址,以便把请柬邮过去。
一番交谈过后,陆雪征愕然的放下电话,简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这时丁朋五跑进来了,给他送来一封刚刚到达的信件。
信件来自法国,发信人自然就是杜文桢。陆雪征拆开信封抽出信纸,展开来仔仔细细阅读了,得知杜文桢现在一切都好,只是杜定邦不听话,而且时常生病。
陆雪征读完这一封信,末了抬起头来长叹一声,忆起了杜文桢其人其事。金世陵的新闻立刻就变得微不足道了,他快步上楼进了书房,坐下来要给对方写一封回信。
这封信写的洋洋洒洒,堪称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杜文桢在接到这封信后,很快又给他寄来回信,在回信上,杜文桢用大白话告诉他:“不要把信写的那样肉麻,我年纪大了,心脏不好,看了实在很受刺激。”
陆雪征不管他,继续用明清艳情小说的笔法,长篇大论的写出回信。
在这鸿雁传书的期间里,金世陵与基逊太太举行了盛大的订婚典礼。陆雪征是携着重礼出席了,何将军作为金世陵的老邻居,也派李世尧做了全权代表。那李世尧粗鲁乐观,倒是条爱说爱笑的汉子,似乎还有点长舌的嫌疑,嘁嘁喳喳的向陆雪征讲述金世陵的风流艳史。陆雪征一边侧耳倾听,一边盯着那一对准新人——基逊太太在爱情的滋润下,苍白脸上现出红晕,倒也容光照人,金世陵西装笔挺,则是一如既往的摩登漂亮。
李世尧这时低声笑道:“前一阵子,那个太太的儿子总是追着小金跑,都以为这两个人是勾搭上了,哪知道小金更有手腕,把他娘给弄到了手!兄弟,我跟你说,那个娘们儿手里能有个几百万的财产!”
陆雪征听闻此言,很觉趣味。一眼瞥到站在角落里的小基逊,无需旁人说明,他便看出此人必是基逊太太的儿子。小基逊死死凝视着金世陵,眼神复杂,无法言喻,绝非单纯的仇恨。
扭头找到李世尧的耳朵,他低声说道:“金世陵看着没心没肺,其实不傻。那娘俩儿现在全围着他转了——这也是个本事!”
李世尧知道金世陵的底细,心中还有许多内幕,但是不说,只美滋滋的一笑:“大本事!”
订婚典礼完满结束。陆雪征回到家中,自去讲述这一段奇闻;而金世陵从此手中阔绰,在自己家里和基逊家中两头跑,一个月内,倒是在基逊家中住得更久。至于婚礼,因为据说小基逊还在家中大闹,所以一时倒是还没有被提上日程。
陆雪征生平第一次品尝到了被人抛弃的滋味——虽然他和金世陵也只是玩玩而已,但是金世陵显然比他玩心更盛、玩伴更多。人家是拿“玩”当日子过的,他怎么比得上?
陆雪征受到一点小小的打击,决定收拢心思,活出个名士样子来。
他终日在家读书赏花逗猫,偶尔出门沿着公路散步——新近,他和李世尧相处熟悉了,两人倒是时常出门走一走。李世尧是个老粗,为人爽快,而且耳朵很长,附近就没有他不知道的新闻。
这二位时常在无人的公路上并肩而行,同时嚼舌头传闲话,行径类似小娘们儿,然后相视大笑,自觉十分坦荡快乐,简直堪称好汉爱好汉,英雄惜英雄。
这日傍晚,陆雪征又和李世尧沿着公路向下走——李世尧是要迎接他的儿子,陆雪征也估摸着金小丰快要上山回家。两人正是有说有笑,忽然遥遥走来一个人影,陆雪征抬眼望去,发现那人却是李纯。
李纯穿着衬衫长裤,打扮的干干净净,手上拎着一只大皮箱。一步一步的走到陆雪征面前,他抿嘴一笑:“干爹。”
陆雪征看他气色不对,又见他带着沉重皮箱,心中就有了知觉:“来了?”
李纯还是笑,笑的心神不定:“干爹。”
陆雪征向李世尧道别一声,然后转身一拍李纯的后背:“来得正好,回家吃饭。”
李纯乖乖的答应一声,然后靠在陆雪征身边,拖着大皮箱向岔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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