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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你追我赶

书籍名:《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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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端想自己要见机行事、保住性命,等待爸爸和哥哥前来营救自己;然而在吃完面片汤后不久,李继安忽然说要带他离开此地。
这句话让陆云端既恐慌又沮丧——自己如果越跑越远,爸爸和哥哥可怎么找啊?
他不想走,又不敢闹,眼看着李继安东倒西歪的挪到炕边。外面跑进来一名脏兮兮的小兵,把立在屋角的两只大马靴拎过来,蹲下去为李继安穿好。而李继安拄着手杖站立起来,依旧是棵歪脖子树的模样。小兵为他扯了扯军装衣角,又踮脚为他戴上军帽。李继安咳嗽气喘的迈出步子,也没理陆云端,径直就向外走去了。
陆云端莫名其妙的下了炕,自己弯腰把鞋带系的很紧,随时预备着撒腿逃跑。
小兵攥住陆云端的一只手,把他领出了土坯房。
田野显然是比城市要冷,风也更硬。陆云端打了个寒战,就见李继安像只大虾米似的弯腰站在不远处,正在和一名青年军官说话。旁边围着几个人,却是并没有劝架。军官仿佛是很愤慨的,只是说起话来带有口音,所以陆云端就完全听不懂他嚷的是什么。
就在军官正激动的时候,李继安毫无预兆的抬起手,一枪就把他毙了。
四周空旷,枪声清脆响亮的几乎带了回音。旁边众人静默了一瞬,李继安转身走向一辆军用吉普车,又用嘶哑的声音大声喝道:“老子说走,就是走!谁敢造反,这个就是榜样!”
小兵把陆云端也带向了吉普车,陆云端一边走一边扭着脖子看那青年军官——军官是死了的,鲜血瞬间就汩汩的流淌了一地,于是那军官的尸体浸在血泊中,竟好像是要漂浮起来一般。
陆云端和李继安并肩坐在后排位子上,陆云端问李继安:“叔叔,我们要去哪里呀?”
李继安歪靠了车门,斜着眼睛看他:“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然后他咧嘴一笑,探头凑过来问道:“害怕了吧?”
陆云端看了他这副得意洋洋的怪模怪样,心头忽然起了一丛怒火,恨不能冲上去咬他一口。故意扭头面向对方,他若无其事的答道:“有什么可怕的?难道没有爸爸,我就不吃饭不睡觉不活了?”
然后他转向前方,继续正色说道:“叔叔,你不要看我是个小孩子,就要拿话来吓我逗我,我不会哭的。”
李继安看着他的侧影,越看越像陆雪征,一时竟是伸手把他拉扯过来搂到怀里,低头便一口吻住了他的小嘴。陆云端没经过这个,只觉着对方的舌头正在自己嘴里乱拱乱搅;汗毛直竖的大叫一声,他下意识的就乱踢乱打起来,而李继安为了防止他闭嘴咬人,故意一手捏住他的下颚——手劲太大,即便不肯用力,也快要捏碎了陆云端的下巴。 陆云端张牙舞爪的挣扎片刻,最后终于是呀呀的哭出了声音——太可怕、太恶心了!
他一哭,李继安就抬头松手,放开了他。
“你太嫩了,没有滋味。”他哑着嗓子轻声说道:“你爸爸有滋味,那腰,那屁股,那腿……”
他有气无声的怪笑起来:“干一次顶十次,NND过瘾啊!”
陆云端没听懂这话。面片汤正在他的胸中翻腾,他蜷缩在车门旁边,用衣袖拼命的擦嘴。
吉普车越开越快了,沿着山路颠颠簸簸的前行。陆云端向后望去,就见后方不知何时赶上了大队士兵。士兵们一个个蓬头垢面的,衣裳也是又脏又破。
正午时分,汽车经过了一座小小石桥。陆云端一看到小桥,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家花园。眼看桥下小河正在流动,他也不知怎的忽然推开车门,纵身就要向外跳跃。
然后与此同时,李继安猛然出手揪住他的后衣领,把他直接扯回了自己的怀里。
车门“砰”的一声重新关上,李继安开始教训他——不是拳打脚踢,也不是扇耳光,李继安缠绵而有力的掐他。
这比拳打脚踢和扇耳光还要令人疼痛。陆云端想要还击,可是李继安总能巧妙的把他那双手反剪在背后。两根手指钳住腿根嫩肉转动一拧,疼得他咬牙皱眉,哀鸣出声。
“哎哟,这怎么又哭了?”李继安把手伸进他那衣服下面,拈住胸前小小的一点用力一捏:“你不是英雄好汉,从来不哭吗?”
陆云端疼的急了眼,这时忽然看清机会,扭头就在李继安的脸上狠咬了一口。一口,就见了血。
李继安疼的哼出声来,随即又是愣了一下,仿佛万万没有料到陆云端会咬自己。而陆云端趁着这个时候挣开双手,因为知道躲无可躲,索性手脚并用的紧紧抱住了李继安——在和他爸爸打闹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姿势用出来,反而更让对方不好下手。
“是你先动手的!”他哭咧咧的大声嚷道:“是你不讲理,不怪我!”
李继安抬手摸了摸脸,低头看手,手指上有非常浅淡的血迹。
肩膀上搭着个热气腾腾的小脑袋,正在连哭带喊“不怪我”。他想自己和一个小孩子斗气打架,这行为实在可笑,于是就真的笑了。
他托住了陆云端的屁股,又隔着裤子去摸对方双腿。他想这孩子将来会长成另一个陆雪征吗?未必。其实陆雪征那一身皮囊并无出奇之处,只是因为精气神足,所以才有了滋味。精气神是修炼出来的,不是凭空长出来的。
李继安,因为自己当年曾是非常英俊,所以向来没把陆雪征当成漂亮人物来看待,只是觉得这人无比顺眼,一颗泪痣生的甚是俏皮;陆云端那酷肖其父的身材模样,并不能让李继安浮想联翩。
不过他明白父母对儿女的心意感情,他知道自己怀里的这个小屁孩,乃是陆雪征的心肝宝贝。
陆雪征把自己打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于是自己就把陆雪征的心肝摘去了。
李继安认为当下第一要务,是带着队伍北上,先把大本营建立起来,顺便趁着天下大乱,讨个番号;等到自己站稳了脚跟,再去收拾陆雪征!
至于眼下,就让陆雪征先开膛破肚、没心没肝的熬着吧!
李继安预料的不错,陆雪征如今的确是在“熬”着生活。
午夜时分,他一身寒气的回了家,身边跟着金小丰。天津城内城外都找遍了,他这是刚从乡下回来——李继安是过路军队,据说曾在那里驻扎过两天,然而等到他们去时,军队早已无影无踪,询问乡民,乡民们也是一问三不知。
杜文桢听闻此事,也来帮忙。他人脉广,可是李继安这几年自成一体,让他竟然找不到一位中间人去做联系。他自己有儿子,很懂得父亲的心情,故而十分可怜陆雪征,想要宽慰对方几句。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哭天抢地悲痛欲绝,还是原来那个模样,好像被绑架的不是亲儿子,而是干儿子。
杜文桢不是很了解陆雪征,觉得这个父亲太无情;金小丰却是见怪不怪——他知道就算天塌地陷了,干爹也能稳住。
或者说,越是到了天塌地陷的时候,干爹越要稳住。
陆雪征面无表情的更衣洗澡,上床睡觉。翌日清晨起了床,他吃饱喝足,出门继续找。他想这也许会演变为一场持久战,不过没关系,持久战就持久战!
一个月后,丁朋五从热河一带回了来,一无所获。
他是沿着李继安的队伍足迹追过去的,结果追着追着就乱了套——到处都是兵,土匪也成了兵,有些地方甚至乱糟糟的开了仗,也不知道是谁要打谁。他四处打听,打听的一塌糊涂,险些被卷进战火里去。
陆雪征站在客厅墙上那幅蛤蟆图前。在听过丁朋五的汇报之后,他答道:“哦。”
他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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