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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一九四二年

书籍名:《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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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这一天,杜文桢咬碎一口白牙,忍着千般委屈万种愤怒,派人到陆公馆送了两匣子点心和一篮子水果。
陆雪征不含糊,当即就命人送去回礼,是两篮子水果和一匣子点心。大冬天的,水果比点心更贵,所以篮子的尺码略小,水果中又夹杂了几只烂梨。烂的地方朝下摆着,表面上看不出来。
杜文桢接了这两样回礼,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自己这一片秋波,是否被陆雪征所领会。
大年夜,陆家众人是在陆公馆度过的。
陆雪征如临大敌,吃年夜饭时身上都带了枪。及至午夜时分,干儿子们依次上前给他磕头,他坐在上首向下望去,只见人是越来越少,稀稀拉拉的不过十多位,不由得暗叹一声;又想当初自己年纪轻轻的就开始收干儿子,干儿子们一个个稚气未脱,也都是半大孩子的模样。哪知时光易逝,转眼间自己已是人到中年,干儿子们一个个的,也都老成起来了。
及至派发过红包,他不管别人如何玩乐,只将李纯单独叫到书房,仔细打量对方的模样。李纯近来仿佛是略略长高了一点,人也瘦了一些,看起来越发俊秀了;打扮的也体面,西装笔挺,正是一位标准的美男子。
在众位干儿子中,李纯是最小的一个,陆雪征对他的感情,也和对待别人不一样。坐在写字台后方的沙发椅上,他拉着李纯的手问道:“李绍文对你好不好?”
李纯红着脸笑了:“挺好的。”
陆雪征又问:“他给不给你钱花?”
李纯很痛快的答道:“给。”
“给的多吗?”
李纯歪着脑袋微笑:“挺多,他对我不小气。”
陆雪征点了点头,随即把李纯搂到身前,探头在他那胸腹部贴了贴脸——真是长大了,温暖香甜的少年气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隐约的一点香水味道。
抬起头来坐正了,他继续询问:“有没有私房钱?”
李纯几乎忸怩了,然而依旧是实话实说:“有。干爹原来给我的钱,我都没有动。”
陆雪征仰起脸来,压低声音嘱咐他道:“傻小子,别看他现在对你好,你就乐昏了头。只要有钱从你手里过,你就多少截下一点攒起来。将来他若是娶妻生子了,你手里有钱,也不怕他!”
李纯弯下腰,把嘴唇凑到了陆雪征的耳边轻声道:“干爹,我心里有数。他对我说的那些好听话,我可没有全信。如果将来他不和我好了,我也不缠着他,我自己过日子去!”
陆雪征听闻此言,甚觉欣慰。抬手搭在李纯的后背上,他满意的答道:“好孩子,这样就对了。”
然后他又笑道:“儿子,让干爹亲一下!”
李纯立刻乖乖的把脸蛋送了过去——忽然又转过脸来,因为怀疑干爹也许是想吻自己的嘴唇。
可是陆雪征没有去触碰他那嫣红润泽的嘴唇,倒是在他的眉心处啄了一口。
手按写字台站起身来,他搂着李纯的肩膀向外走,一边走一边又道:“李绍文要是欺负了你,你就来告诉干爹。干爹打不死他!”
和陆雪征相比,李纯还是矮,于是他此刻就偎在干爹身边,感觉很安全——比和李绍文在一起时更安全。
李绍文一边和林逢春等人说笑,一边暗暗的看着手表,计算李纯和干爹独自相处的时间。度分如年的熬了许久,在八分钟后,他看到李纯下楼来了。
八分钟的时间,应该不够亲热一场。李绍文放下心来,开始拿白嘉治开涮,白嘉治被他讥讽的怒了,伸手推了他一把。李绍文心情好,也不在乎。
凌晨时分,众人纷纷告辞离开。金小丰上楼回到卧室,就见陆雪征已经换了睡衣,正依靠床头半躺半坐,低头望着陆云端的照片发呆。
金小丰带着一点酒气,俯下身去轻声说道:“干爹,睡吧。”
陆雪征把照片送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答非所问的说道:“大过年的,人家孩子都欢天喜地,我这儿子就只能守着个病娘,有爹也和没爹一样。”
金小丰想了想,没觉着自己见到哪个孩子欢天喜地了——天冷,又穷,白天出门一趟,倒是看到了几名幼小的饿殍。
陆雪征这时扭过头来,看了金小丰一眼:“你小时候流落在外,恨不恨你爹娘?”
金小丰认真的思索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不恨。天天就是找东西吃,饿的心慌,没力气恨。”
陆雪征叹了一口气,伸手一拍身边:“上来睡觉吧。”
金小丰睡了不过片刻,就被陆雪征推醒了。
陆雪征腿疼——右小腿的骨头疼。金小丰一翻身坐起来,爬到床尾为他按摩痛处。
陆雪征把腿伸长了,右脚避无可避的正蹬在了金小丰的胯间。金小丰的身体很温暖,有半软半硬的东西抵在脚心上慢慢膨胀。
陆雪征没想到这时候他也会发情,忽然就不耐烦起来,挪向下方用力碾了一脚。而金小丰猝不及防的挨了这一下子,登时疼的哼出声音,身体也是明显的蜷缩了。
陆雪征歪头向下望去,见他弯腰弓背的深深低着头,仿佛是在忍痛,心中却又一软。起身把金小丰拽到身边扯开裤子,他伸手进去摸了一把,正是沉甸甸的一大吊,结结实实的带着肉感。
金小丰就是长的大,哪儿都大,大手大脚,粗胳膊长腿大脑袋,世间仅有陆雪征一人能对这么一个家伙生出怜爱。单手托住那一件东西缓缓揉搓起来,他低下头,就见金小丰已经委顿着枕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还疼不疼了?”他低声问道。
金小丰没有回答,单是用面颊蹭了蹭他的肩膀,又伸手环住了他的腰。
陆雪征心里有事,睡不着觉,所以就这么搂着金小丰,有一搭没一搭的为他“撸”了一次。一次过后,金小丰意犹未尽,他也仍然是闹失眠。手里攥着那一根物件,他一边消遣似的拨动抚摸,一边低头亲了金小丰一下:“就和干爹这么好?”
金小丰闷闷的“嗯”了一声。
陆雪征笑了,知道他是个没嘴的葫芦,一句动人的情话都说不出来:“那下辈子托生个大胖丫头,给干爹做媳妇吧!”
金小丰不置可否的又“嗯”了一声,其实心中是相当的不以为然。他虽然很爱陆雪征,虽然陆雪征的的确确是个爷们儿,但他并未因此而想去托生成女人。他觉着现在这样就挺好,如果陆雪征下辈子真想和自己做小两口,那让他去投胎成大胖丫头吧!大瘦丫头也行,反正自己是无所谓!
陆雪征没再和金小丰多说话——说来说去,对方就会一个“嗯”,倒成了自己在唱独角戏了。
一九四二年的春节,平安度过。
陆云端已经学会写字,在粉红色的信笺上写“爸爸,祝你新年快乐”。然后把一张新拍的单人照片和信笺一起塞进信封里。这一切都是在连小姐的授意下进行的——陆雪征在天津毫无音信过来,她怕对方会把这儿子给忘掉。
这封信千里迢迢的到达陆雪征手中。陆雪征看了信纸与照片,登时肝肠寸断,直过了两顿饭的功夫,才有所缓解。
他坐在写字台前,心潮澎湃,想要写一封回信。然而回信写到一半,他发现自己那语言竟然全部是“红楼梦式”的,带有强烈的小说风格,非常做作。
他把信纸揉成一团扔掉,重新开头再写,语气依旧是怪异。第三次再来,他这回非常谨慎的控制了情绪,总算是写出了一封干巴巴的回信。
将这封回信邮寄出去,陆雪征感觉非常遗憾——自己其实是满腹经纶的,只是不善写信而已,为什么儿子非要考验自己的短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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