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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血浓于水

书籍名:《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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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征走到客厅里,一言不发的在沙发前停住了脚步。
那位四十多岁的老小姐端然而坐,看那打扮发式,的确是个小姐的风格,不过眼角鼻洼皱纹深刻,皮肤又出了点油,厚重的胭脂香粉就卡在了皱纹里,深一块浅一块的不均匀;眉毛倒是扯的精细,画的乌黑,一个嘴唇也涂的红通通。看那眉目,当年应该是个美女,所以现在垂死挣扎着不服老,整个儿的用化妆品在脸上重新描画了一张面孔。可惜力不从心,小仆人当时说她能有个四十多岁,那还是说年轻了。
老小姐身段还好,前面挺胸,后面翘臀,穿一件红底洒白花的长袖夹袍,枯瘦的手腕子上叮叮当当的带着几只金玉镯子,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拖了老长;她打扮的摩登,站在旁边的小男孩也收拾的漂亮——人不大,也就是四五岁的模样,可是穿了一身银灰色的绸缎小袍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丝褶皱,按照小号美男子那么穿戴;再看面貌,也是洁净利落,眉宇间透着一股子精神劲儿,用句废话来形容,可谓“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
这孩子身上挑不出碍眼的地方来,看那五官规格,长大之后定然就是另一个陆雪征;尤其是左边眼角下,居然也生了一点小小泪痣。
这回可好,连滴血认亲都不必了,谁要说这不是陆雪征的种,那除非是昧了良心。
陆雪征看清了这两人的面貌,又格外盯着孩子细细审视了一番,末了在老小姐对面坐下了,迟迟疑疑的开了口:“我就是陆雪征。”
老小姐两道细眉入鬓,一脸不好惹的刻薄神情,把小男孩向前一搡,她开口便道:“叫爸爸。”
小男孩一甩袖子,规规矩矩的向着陆雪征一鞠躬:“爸爸好。”
陆雪征连忙伸手去扶:“别——先把事情说明白了。”
老小姐转身拿起手边小皮包,一摁暗锁“咔哒”一声打了开来,陆雪征以为她是要出示什么凭证,哪晓得老小姐从中摸出一只景泰蓝烟盒,打开来抽出一根香烟叼到嘴上,又掏出打火机,很从容的给自己点了火。细长手指夹着香烟深吸一口,她撮起嘴唇喷出笔直一线青烟,而后二郎腿一翘,夹袍大开衩中就露出了穿着玻璃丝袜的大腿。
“五年前,你在秋香别墅玩了一夜,留下这么个造孽种。”她幽幽的说道,声音很沙哑,是坏了嗓子的模样。
陆雪征不大确定自己是否在五年前去过秋香别墅,不过从老小姐的做派中,他已经揣摩出了对方的身份:“这种事情,也应该讲一点证据吧?”
老小姐又不傻,当年算着月份日期,自然是有所知觉的;又因陆雪征是个有名的人物,所以她也一直记在心里。不过她现在病入膏肓,懒得去算那笔旧账,只把小男孩拉扯回了身边:“赎身出来之后,要不是受这小野种的连累,我早再走一步了。不走就不走,本来手头的钱,也尽够我们娘儿俩过活;偏偏我是生来的命苦,没等到小野种长大,又害了肠痨。我活一天,顾他一天,我闭了眼,谁管他去?早就想来找你,可是没地方找去,前两年又听说你是死了;上个月有个老姐妹说在紫竹林看到你和杜老板打架来着,我这才又打听着找上门来了。要说证据,那我也没有,小野种和你活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肯信自然好,不信也没什么,我不会赖着你。我自己都要死了,管不得那么多了。他年纪小小的,将来是享福还是要饭,横竖也刺不到我的眼!看他的造化吧!”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摩挲孩子的头脸,手指枯瘦如同细枝。小男孩依偎在她身边,仰脸看看金小丰,再看看陆雪征,末了低下头来,神色平静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小皮鞋。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看老小姐,再看看小男孩,末了也低下头来,心情绝望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大皮鞋。
他此生是下定决心要断子绝孙的——干这刀口舔血的买卖,活过今天方知明天,无牵无挂的倒也罢了;一旦有了牵挂,那他是要被活活拖累死的!
可是好好一个孩子站在自己面前,小模样和自己分毫不差,一声“爸爸”也喊出来了,难道自己把他生生推出去?他那娘一脸烟灰颜色,万一哪天真死了,这么一个小崽子,一个人可怎么活?
也像金小丰似的,在垃圾堆里讨生活,顶着一头瘌痢疮等着饿死?
陆雪征心情很沉重。抬眼望向小男孩,他伸出一只手,攥住了对方的小手。
把小男孩轻轻拉扯到了面前,小男孩对着他一抿嘴,脸上皮笑肉不笑,又清清楚楚的喊了一声“爸爸”,显然是亲娘在家里教导过他。
陆雪征没有正面回答,只从茶几上的糖盘子里抓过两颗巧克力糖,塞到了他的小手里:“乖,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攥了奶糖,口齿伶俐的答道:“连云端。”
陆雪征抬眼望向前方的老小姐:“贵姓连?”
老小姐一点头,欠身在烟灰缸里摁熄了小半截香烟。
陆雪征拍了拍孩子的小身体:“往后,咱们就姓陆了。陆云端,记住了吗?”
陆云端回头看了亲娘一眼,随即转过身来,朗声答道:“记住了。”
老小姐此时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从小皮包里抽出一条大丝帕,很小心的擦拭眼角,原来是落了眼泪:“好,好,你肯认他,我死都闭眼了。”
陆雪征握着陆云端的小手,无言的怔了片刻,忽然回头对金小丰说道:“你去看看小猫,它是不是该醒了?”
金小丰转身离去,感觉干爹这是受刺激了。
连小姐带着陆云端,在陆家吃了一顿晚饭。陆云端很懂规矩,不吵不闹,只夹眼前一样菜肴下饭。可是到了饭后,他眼看着陆雪征不在面前,便转向母亲纵身一扑,又娇声野气的叫道:“妈妈呀,咱们什么时候回家呢?”
连小姐身体虚弱,险些被儿子扑的倒仰了过去。强撑着坐直了身体,她一声未出,眼睛先湿了——陆雪征既是认下了这个儿子,谁知道儿子今天还能不能随自己一同回家去?她被病痛折磨的这样苍老衰朽,陆雪征不可能留下她做如夫人啊!
与此同时,陆雪征人在楼上书房,正坐在写字台上和金小丰谈话。
“我想好了,不能把孩子养在身边。”他沉着脸低声说道:“太不安全,孩子危险,我也危险。”
金小丰饶有兴味的严肃着,很愿意听听干爹的高见:“那干爹打算怎么办?”
陆雪征叹了口气,抬起了头:“我打算让易家帮忙,在上海做个接应,把他们娘儿俩送到香港去。我手头上还有一笔款子,这回就全给他们带上,如果那娘们儿不败家的话,花个三年五年也不成问题。我看那娘们儿病的厉害,未必能挺过三年五年,但是孩子小,先让她养育着,等她真是不成了,我再想别的办法。”
金小丰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然后提出异议:“干爹,父子两个总也不见,怕会生分。”
陆雪征苦笑了一下:“平平安安是第一位的,我能做到的,也只有出钱养他到大。至于生不生分的,将来让他自己看着办吧!”
随即他垂下眼帘一歪脑袋,似笑非笑的一翘嘴角,很为难的继续说道:“我……我也不大敢把孩子留在身边,我……我是有些妨人。”
金小丰在心中暗笑,嘴上可是答的正气:“干爹既然把主意定下来了,那事情宜早不宜迟,我明天就和上海那边联系一下。”
陆雪征垂头丧气的,生平没有遇过这么棘手的事情。
连小姐带着儿子,从此就住在了陆公馆。
陆雪征和连小姐没有话讲,也不大理睬陆云端。抱着那死而复生的小猫躲到暗处,他偷偷窥视陆云端的一举一动。血缘这个东西真要命,陆云端实在是太像他了。
如此过了两天,他终于鼓足勇气走上前去,想要把怀里的小猫送给陆云端。然而陆云端见他走过来了,当即立正一鞠躬:“爸爸!”
面对这个天外飞来的小儿子,陆雪征心神涣散、城府坍塌。身不由己的蹲下来,他柔声问道:“儿子,你喜不喜欢小猫?”
陆云端抬起小手,摸了摸小猫的脊背。眼珠转动看了陆雪征一眼,又看了一眼,他轻声答道:“爸爸,妈妈说我们要去香港了,你去吗?”
陆雪征笑了一下:“你想让我去吗?”
陆云端弯下腰去,用面颊在小猫的身上蹭了蹭,然后直起身来望向了陆雪征的眼睛:“妈妈一直在找你,她说只要你肯要我,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小孩子答非所问是正常的事情,陆雪征明白了陆云端的心意。试探着向前凑过去,他在儿子的小脸蛋上亲了一下:“爸爸当然要你。你和妈妈先走,爸爸随后就到。”
陆云端垂下双手,低着头默然站立了片刻,忧伤神情渐渐笼罩了他那一派稚气的面庞:“爸爸,那你快点追上我们好不好?妈妈说她要死了,她要我乖乖和你在一起。”
陆雪征微笑答道:“小事一桩,好办,没问题。爸爸说没问题,就一定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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