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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难缠

书籍名:《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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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时分,陆雪征换了睡衣,倚靠床头半躺半坐,
麻药早已过劲了,腿上伤口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刀子剜肉一般直扎人心,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倒是并没有叫苦连天,单是默默忍受,煎熬的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叶崇义手拿毛巾蹲在一边,不时的为他擦拭汗水。大概是感觉陆雪征实在太痛苦了,他忍不住说道:“雪哥,我去给你弄些杜冷丁回来吧!”
陆雪征抬手接过毛巾,咬紧牙关摇了摇头。闭上双眼做了一个深呼吸,他屏住气息熬过眼下这一阵剧痛,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大汗淋漓的轻声笑道:“傻子,不用这么看着我。伤口不会总是疼,过一阵子就好了。”
叶崇义看他苦中作乐的对自己笑,不由得也跟着露出了笑容。小心翼翼的挪到陆雪征身边坐下,他低声说道:“雪哥,你终于又肯理睬我了,我真高兴。”
陆雪征抬手搂住了他的肩膀:“崇义,你也老大不小了,以后要懂事。”
叶崇义垂下头,声音微弱的回答道:“嗯,我知道。”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脸蛋,摸了摸他的头发,又握住了他一只纤瘦冰凉的手。无可奈何的长叹了一声,他苦笑着说道:“你还不如我的猫听话。”
叶崇义仰起脸,轻轻的在陆雪征的颈窝处乱嗅。
叶崇义不让仆人接触陆雪征。
一切杂事全由他亲力亲为,他不辞辛苦,从早到晚守在房内,老实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回他算是品尝到了体力劳动的滋味,虽然那劳动的内容无非是搀扶陆雪征下床解手,或者是一日三顿的将饭菜端到房内桌上。
卧室那有限的空间里,蕴藏了叶崇义无限的快乐。生意场上的伙伴们把电话打到家中来,要和他讨论股票问题;可他现在哪有心情去管那些身外之事?
为了省事,他一鼓作气的将手中股票尽数出卖,亏了三万,然而毫不在乎。
他从小见惯了钱,钱这东西束缚不住他!
陆雪征让叶崇义多吃饭。
叶崇义乖乖的坐在小饭桌旁,单手托着一只小瓷碗,用筷尖挑着米粒往嘴里送。每吃一口,便要心不在焉的东张西望一番。陆雪征看不得他这个做派,气的笑了:“黄花大姑娘也没你这么矫情,狼吞虎咽起来不行么?”
叶崇义换了一只汤匙,舀起半匙米饭一口吞下,然后咀嚼了足有半分多钟。抬眼发现陆雪征正似笑似怒的瞪着自己,他立刻加快咀嚼速度,然而就是咽不下去。
千辛万苦的吃完那一小碗米饭,他累的犯困,直打哈欠。而陆雪征看了他这点本事,哭笑不得,心想这是烂泥扶不上墙,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夜里两人上了床,叶崇义聚精会神的为陆雪征换药。
伤口已经大致长合,并没有化脓发炎。叶崇义小心翼翼的为他涂上药粉,然后用纱布薄薄的蒙上了一层。收起药品洗净了手,他关闭电灯上了床,钻进陆雪征的被窝里睡觉。
睡觉之前,照例是要谈几句闲话。叶崇义讲起自己强行赶走了家中的老姨太太们,得意洋洋,毫无恻隐之心;又讲老姨太太们要联合起来到法院告自己吞占家产,欺凌庶母,不过没关系,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
他似乎是不能真正明白叶家公馆的价值,他当时要用钱,也的确是从那公馆上得到了钱,这便足够了。现在孤身搬到这座小二楼里,他也不觉着愧对祖宗——他对任何人都不负任何责任,包括自己。
长篇大论的唠叨完毕,他翻身面对了陆雪征,伸手搂住了对方的一条手臂。陆雪征一直没言语,直到这时,才在黑暗中柔声问道:“崇义,你现在还有没有钱?”
叶崇义痛快的答道:“有!”
陆雪征抽出手臂搂住他,又慢条斯理的说道:“将来要是穷了,就来找我,我养活你。”
叶崇义愣了一下,随后低声笑了出来:“养我一辈子啊?”
陆雪征很冷静的回答道:“是的,养你一辈子。”
叶崇义沉默半晌,末了伸手抱住了陆雪征的腰:“这是从哪里说起的话?”
陆雪征侧过脸来,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你在北平救了我一命,我自然应该向你报恩。你看你这个德行,没心没肺,以后不知会落到什么田地。如果日子当真是过不下去了,也不要怕,我会管你。”
叶崇义慢慢蜷起身体,搂住陆雪征腰身的手臂也渐渐收了紧,声音轻细的好像猫叫:“我……我还以为是因为你爱我。”
陆雪征伸手抚摸了他的头脸:“你这混蛋总是发疯,让我怎么爱你?”
叶崇义在被窝里缓缓的辗转挪蹭,忽然扭头一口咬住了陆雪征的手臂。鬼哭似的哼唧出声,他仿佛是憋闷压抑的忍无可忍了,时轻时重的合了牙关不肯松开。
陆雪征毫不躲闪抗拒。他知道叶崇义不是故意的撒泼耍横,这家伙天生是那种诡谲性情,发疯的时候自控不住。
叶崇义强行控制自己不要去揉搓陆雪征,因为陆雪征腿上有伤。
他将棉被一角塞到口中拼命撕咬,又在床上蹬来滚去,抬手去捶黄铜床头。黑暗之中陆雪征瞧不清他的面目详情,可是从那声气之中也能感受到他的烦躁。撸起衣袖把一条手臂伸过去,他温柔的轻拍了对方的后背,口中低声哄道:“宝贝儿,我在这儿呢,乖。”
叶崇义的嘴唇擦过了他的手臂,随即一头撞进了羽绒枕头中去。干打雷不下雨的发出哽咽声音,他把面孔埋在枕头中蹭了又蹭,最后忍无可忍,还是张嘴咬上了陆雪征的手臂。
翌日清晨,叶崇义坐起来,从被窝中拉扯出了陆雪征的手臂,蹙着眉头细数上面那一圈套一圈的牙印。
他牙齿好,所以牙印也是整整齐齐的,青里透紫,紫里带着血色。陆雪征也醒了,不过没睁眼睛,迷迷糊糊的说道:“小疯狗,咬你爸爸!”
叶崇义后悔的快要落下泪来,扬手就甩了自己一记耳光。
陆雪征睡眼朦胧的起身把他扑回了被窝里:“别犯傻,爸爸不怪你。”
叶崇义死死搂抱住了陆雪征,仿佛是要一鼓作气勒断对方的骨头,又气喘吁吁的颤声问道:“雪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不是因为我我现在很难看?”
陆雪征一下接一下的抚摸了他的后背:“当然不是。崇义一点也不难看,还是和原来一样。”
叶崇义依旧把陆雪征紧箍在自己怀中:“我知道我现在瘦的吓人……”
陆雪征凝视了叶崇义的眼睛:“瘦了好,苗条。不过人一瘦下来,身体就未必强壮,所以为了健康着想,我还是希望你更胖一点。”
叶崇义迎着陆雪征的目光,拧着眉毛追问:“那咱们两个也睡了好几夜了,你怎么一直都不碰我?”
陆雪征听闻此言,不禁笑出了声音:“小不要脸的,老子腿上的肉都让子弹打飞了,动一动都是疼,哪里还有心思去干你?”说完这话他推开叶崇义翻身仰卧下去:“要不然,你坐上来?”
叶崇义这时才是彻底的转怨为喜了,眉目间褪去黑气,显出了温暖明朗的光华:“我不,我才没那么贱!”
陆雪征察言观色,料想叶崇义今日大概是不会再疯,便也松了口气,口中咕哝道:“你啊,比娘们儿还难缠。”
叶崇义高高兴兴的下了床,早饭时还努力加餐,多吃了小半碗饭。心情愉快的出门跑了趟交易所,他与素日的那些朋友们谈了谈近日公债价格的起伏,又对几支股票的前景进行了预测,说起话来有理有据的,万万没有一丝疯气。旁人怪他前些日子将股票出手的太仓促,结果大受损失,他也会条理分明的编造理由,进行搪塞。
及至和这些人闲谈完毕,叶崇义因想陆雪征失血许多,元气受损,应该多吃些美味食品补养身体,便四处询问城中哪里出售真正的金华火腿。旁人听了,都说火腿易得,但是真正地道的金华火腿可就少见。有人指出一家无名小店,叶崇义听了,就兴兴头头的乘车前往,果然买来一只脏兮兮的真正好火腿。
哪知待他回家进门之后,却是看到陆雪征坐在楼下客厅中,正在和一名油头粉面的青年谈话。
眼看叶崇义横眉怒目的站在了门口,陆雪征便对面前的苏清顺说道:“我的态度就是这样。你让戴国章把话带给李继安,就说姓张的确确实实是名汉奸,我陆某人杀贼有功,不怕声张,他可以将这件事随便宣传,我权当是他替我扬名了。如果李继安肯让一步,那我愿意替他出一笔医药费作为补偿;如果他一定不依不饶,也没关系,让他算算他有多少小兵,我有多少门徒。总而言之,我一定奉陪到底就是。”
苏清顺规规矩矩的站在他面前,这时便躬身答道:“是,干爹。”
陆雪征挥了挥手:“回去吧。”
苏清顺又鞠一躬,转身走向门口。叶崇义侧身让出道路,待苏清顺走到院内之后,他才冲到陆雪征面前,要吃人似的瞪了眼睛质问:“他是谁?来干什么的?你是不是又要回家去了?”
陆雪征欠身握住叶崇义的手,心平气和的让他坐下:“乖乖,他是我的干儿子,来向我汇报正事。我也不走,外面有人追杀我呢,我倒是留在你这里最安全,你撵我走,我也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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