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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重生之梦蝶》    作者:河蟹说要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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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对阿飞点头。
  阿飞跟上的脚步停了下来,只把貂裘外衣给他披上。
  “我最讨厌人卿卿我我的样子。”王怜花几不可闻的呢喃,看着两人的目光嫉妒之极。
  李寻欢又交代阿飞一月不可动内力,然后才与王怜花出门。
  他显然已经明白,王怜花急着找他,又特意不许阿飞跟着,恐怕不是什么简单能搞定的事了。
  “刚刚柳玉兰过来,说金无望被他们抓住了……熊猫儿已经上仁和庄了。”王怜花边走边解说。
  李寻欢早听王怜花说过,在携手救出阿飞和龙风儿后,金无望独自去查戒指的事。
  没想到他竟被抓住了。
  只王怜花说到熊猫儿时,几乎是咬牙切齿,看来这正是他担心焦急的原因。
  熊猫儿在他心中地位,并不似他自己想象的轻巧。
  柳玉兰站在大堂中,即便又一次被人推到危险的地方来,她也不动容,不生怯,一身白衣飘逸若仙。
  李寻欢拱手道:“柳姑娘好久不见,没想到又是你。”
  柳玉兰冰上似的脸也柔和了一下,抿唇道:“我却是特意来找你的。”
  李寻欢一愣,道:“看来没有直接逼迫无名,而是来找我,原来是姑娘的提议。”
  “女人的心总是比较细的。”柳玉兰唇畔笑意浅露,道:“那天虽只是片刻,别人没有感觉,我却看出来李寻欢与无名是熟识的,在那个紧张的时候,放心的站得离互相那么近。”
  李寻欢道:“所以你就提议找我了。”
  他并没有辩解,他也没必要告诉她,他和无名两人,其实只是中间有一个互相信任的沈浪。
  对他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互相信任了。
  柳玉兰点头,似乎想了想,还是解释道:“只因抓住金无望的人,偏巧是我熟识的。”
  王怜花冷道:“看来华山玉女也不过如此,还不是有情人。”
  柳玉兰道:“玉女不过是别人给的绰号,甚至更多是因我姐姐行走江湖就是这个绰号,江湖由来喜欢把绰号继承,我无法改变,可我本没有真当自己玉洁冰清。至于公子说的情人,我确实喜欢他,可他却并不喜欢我。”
  她面色微红,却也坦坦荡荡,竟有股不同寻常的豪爽气派。
  李寻欢叹道:“你自然不愿让他无意间得罪了我。”
  柳玉兰道:“是。”
  李寻欢道:“那你们是怎么说的,真认为我们有人拿来戒指。”
  柳玉兰道:“谁拿了戒指我不管,我也不在乎什么宝藏。他们统一的口径,说请你去仁和庄说明。”
  王怜花冷笑道:“只要去了,没交出戒指难道还能出来?”
  柳玉兰不语。
  李寻欢突然拉住王怜花,道:“可否请怜花公子暂避,我有些话与柳姑娘说。”
  他眼中冷光一闪而过。
  第十九章 语锋如剑
  马车从王府使出去,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沿路发出吱呀声。
  车内一片沉寂。
  李寻欢习惯性的伸手,从车座下拿出一块方木块,小刀已经熟练的落在了木块上,又收了回来。
  他低头痴痴的看着木块,眼角的皱纹似乎更深了些,每一条都蓄满了忧患。
  自从上次雕刻出了阿飞的脸,他就再也不曾雕刻。
  柳玉兰坐在对面。
  为了喜欢的人把李寻欢扯进来,她一直视为理所当然,可真正面对他,看着他面色苍白的样子,她竟不可抑制的内疚起来。
  所以她轻声道:“其实你可以单独去救人的。”
  李寻欢心神从遥远的地方收回来,摇头道:“既然是交易,我答应了你,就自然会随你去。”
  柳玉兰道:“阿飞……”
  她稍稍迟疑,才继续道:“他究竟是你什么人?”
  能让你以随我回去交代为条件,只是要知道伤害阿飞的人。
  你本该知道,随着我去非但不能救人,恐怕还要把自己陷下去。
  她心中幽幽叹息,其实这话一问出口,她已经知道了结果。
  因为李寻欢的表情已经柔如春水。
  她自己在得知断情所处的境地时,何尝不是冒着被怀疑的危险,向那些被宝藏迷了心神的人提议,随后又不加推辞,就独自来到王府。
  昔日云梦仙子的府邸,现今千面公子的府邸,她走进去,岂不也是明知极有可能一去不返。
  她岂不是明知危险,也丝毫不曾畏惧。
  李寻欢已经开口说出来,意料之外的答案让柳玉兰一愣,随后又释然,觉得本该如此。
  “朋友。”
  李寻欢虽然没有回答喜欢的人,却也没有推脱是弟弟之类的。
  堂堂小李飞刀,怎么会与那样一个懵懂少年是朋友。
  想来这朋友之词,只是因为彼此都是男子,这才避嫌吧!
  自然是朋友。
  不管前世今生,阿飞都是李寻欢的朋友。
  也……只能是朋友。
  李寻欢纤长的手指轻搭在酒袋上,大口的喝酒,也大声的咳嗽,那种病态的嫣红,又开始爬上他苍白的脸,仿佛地狱中的火焰,开始焚烧他的肉体与灵魂。
  王怜花觉得头很疼,他真恨自己怎么没有坚持要跟着李寻欢去,他真恨自己怎么被李寻欢说得心软了,担心连他也走后,阿飞会不顾伤重径自跟上,而接下了照顾阿飞的事。
  明明有白飞飞那么奸诈狡猾的娘,还有他这么聪明可爱的舅舅,沈浪这个爹虽然差了一点,也还算是潇洒,怎么阿飞就是这么大一根木头疙瘩……不,他简直是快石头。
  “我可不是李寻欢,别想我好言好语哄着你,你自己想清楚,你拖着一身伤要跟过去,是要去给李寻欢拖后腿吗?”
  “真担心他,你就乖乖的吃药养伤,到时候我想拦你也拦不了。”
  “其实你也不想想,若真是李寻欢都搞不定的事,你阿飞能比他还能耐?”
  王怜花冷言冷语,连珠炮似的轰出来。
  他心中也不舒爽,想到那只笨野猫跑过去,也不知道会不会受伤。
  只是他绝不承认自己在担心。
  怜花公子要戳人,总是能戳到软肋的。
  阿飞几乎要把剑都捏碎了,他若连帮李寻欢都不可以,那他还活着还有什么用。
  “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王怜花放软了声音:“李寻欢只要有飞刀在手,根本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
  这句话还没有安慰到阿飞,已经安住了他自己的心。
  他虽然嘴上总是骂狗熊、笨猫,却也知道熊猫儿真称得上江湖第一游侠,又兼是漠左线上数千弟兄的龙头大哥,实在不用人担心。
  现在李寻欢也去了,就更不用担心了。
  这样一想,他真觉得刚刚心焦烦躁就像个傻子,暗付道:若让熊猫儿知道,岂不是要被他笑死。
  他可不能闲着等着他回来,他非得找点事做不可,还必须是有意义的,怎么也不能比救金无望差。
  “你想不想能快点帮上李寻欢?”
  人影突然贴过来,阿飞手一颤,剑已扬起,就要刺出,却硬生生的止住,胸口一激,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可他丝毫也不在意,视线好似钉在了王怜花身上。
  王怜花没想到阿飞会动剑,但他的反应也是奇快,瞬间已经弹离出去。
  见到阿飞吐血,他开怀笑道:“看你还对长辈动剑,一点礼貌都没有。”
  “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阿飞依然紧紧盯着他。
  “真不懂礼貌。”
  王怜花大声叹气,眼睛斜瞄着阿飞,心中狂呼道:我就不信压不过你,还不快赔礼道歉。
  可惜这样含蓄‘语言’实在不是阿飞所能‘听’懂的。
  阿飞手握在剑柄,似乎开始计量能不能胁迫。
  就像对牛弹琴,你的琴声再美妙,也丝毫没有用处,反而你直接给它一鞭子,比弹一万首曲子还管用。
  王怜花是聪明人,他很快就想明白,收起了笑脸,冷颜道:“你对自己的剑可有信心。”
  阿飞道:“有。”
  王怜花哼一声,道:“这是不是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阿飞淡淡道:“你显然不是虎。”
  他手指收缩,那两片软木钉成的剑柄,在别人看来狼狈落魄,对他自己来说却是如臂使指。
  刚刚若不是听到李寻欢的名字,他强自收手,王怜花身上已经见了血。
  最擅长戳人软肋的王怜花,这次算是知道了被人戳中的滋味。
  他的武功自然极高,可是毕竟学的东西多了,分了心神。
  像阿飞这样的人,若是敌人,他有无数种方法让他死,甚至不费一兵一卒,阿飞连他的衣角都摸不着。
  可是论起正面交锋,他什么都来不及做,阿飞的剑就已经穿透他的脖子了。
  他以前从没见过李寻欢和阿飞这样的人。
  千锤百炼的练习一种兵器,到了极致,便已经拥有一种魔力。
  只有真正面对时,才会明了那种威力,而任何见识过的人,都已经失去描述的能力。
  李寻欢也就罢了,可阿飞这样一个少年,都可以用一柄破剑让他心惊,王怜花怎么能服气。
  可是在那柄剑下,他又如何能不服气。
  王怜花也没心情说那些绕口话儿,不耐烦的道:“那你以为你比起李寻欢呢?”
  李寻欢。
  阿飞又想起了那一刀。
  擦着他耳朵飞出去,可他竟在许久后,才能反应过来。
  若那一刀是对准他,他不知道要怎么活下来,不,应该说,他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阿飞低垂着头,牙关咬紧,他已经知道了王怜花的意思。
  王怜花柔声道:“其实你心中也明白,但是你为什么还是跟着他才放心呢!”
  阿飞不语。
  王怜花继续道:“因为你总觉得还有别的是你可以做的。事实上呢,让我点醒你吧,不光武功,智慧、经验、见识,你哪一点能比得上他。”
  阿飞的手本已握得发紧,王怜花每说一个字,他就握得更紧一分。
  王怜花叹道:“可怜的孩子,你除了拖后腿,除了让他还要分心照顾你、担心你,你什么用也没有。”
  你什么用也没有。
  阿飞面色苍白,冷汗如雨,本就内伤未愈,这时好像整个心口都被割裂,连呼吸都痛彻心腑。
  半响后,阿飞沙哑着声音问道:“你能教我什么?”
  王怜花淡淡道:“我什么也教不了你,但是我可以带你去看人生百态,至于如何理解,如何思考,那都是你的事。”
  阿飞道:“那我需要付出什么?”
  他显然认为王怜花帮他,决不会没有条件。
  王怜花暗自嘲讽自己果然只有做坏人的命,这也许是世上唯一一个能让他甘愿付出好心的人,偏偏不信他。
  笑容有些黯然,他道:“你欠我一条命。”
  阿飞道:“好。”
  关外的寒冬总是漫长,已经寒冷得太久了,却偏偏好似没个尽头,就好似要没完没了的冷下去。
  阿飞喃喃道:“今年还会回春吗?”
  赶车的大汉爽朗大笑,挥着自己裸,露的臂膀,在呼啸的寒风中侧头大声道:“再冷的寒冬,也无法抵挡大地回春啊,小哥你这语气,怎么像那江南的小相公。”
  江南?李寻欢来的地方。
  阿飞胸口起伏,亦大声问道:“你去过江南?”
  大汉扬鞭拍打在马匹上,“走南闯北,哪里都去过,不过还是自己家乡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江南的那些小相公,取回来做媳妇,都嫌太娇贵喽。”
  他突然转头一拳击打在阿飞身上,掂量掂量筋骨,道:“小哥你可不像是江南来的人啊,虽然看着不强壮,这筋骨却是实实在在,气质也不像,我刚见你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匹孤狼。”
  他说着哈哈大笑。
  阿飞扫了他手一眼,想着若是半月前,他的手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么好过了。
  用王怜花的话说,那时的阿飞就是一匹真正的孤狼,谁越雷池,都要被咬一口。
  而他自己就是好心不得好报的东郭先生。
  阿飞即便心中忧心,也不自觉带了一丝笑意,看多了人情冷暖,人心狡诈,再看王怜花,他只觉得可爱,原本的反感也已经烟消云散。
  大汉犹自道:“小哥你莫说我啰嗦,你这时候去兰州可不太好,最近那里不太平。”
  阿飞道了声谢,才缓缓道:“可惜我非去不可。”
  大汉摇头道:“有什么比命还重要。”
  阿飞充满了野性的眸子里,竟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
  他轻声道:“我的……我喜欢的人在那里。”
  声音被寒风吞没,大汉转头道:“你说什么?是男人说话就要像我一样,大声一点。”
  阿飞大声道:“我喜欢的人在那里。”
  一说出口,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不是父亲、不是兄长、不是朋友,是他喜欢的人。
  王府,王怜花几乎暴跳如雷。
  这可真应了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那句话。
  昨日下属汇报兰州混战,李寻欢失踪,结果他出门正好看到阿飞,他见阿飞神色不动,以为他真没听到。
  现在可好,这人竟然无声无息的就走了。
  他这些天天天提醒他,伤势未愈根本帮不了李寻欢,他以为那小子开窍了,结果原来还是个顽固不化的石头。
  一紧缰绳,马匹夺门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赶车大汉:“好小子,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一样,为了喜欢的人可以上刀山下油锅。”
  阿飞(共鸣了,难得期待):“后来呢!”
  赶车大汉(黯然叹气):“没有后来,我再喜欢也没用,他有喜欢的人了。”
  阿飞(面瘫ing,你说这话是什么用意啊你):“……”
  赶车大汉(恢复豪爽+八卦状态):“你呢,你喜欢的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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