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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书籍名:《开封犬游记》    作者:黑白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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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事情出问题了,包炯想。
在发现自己倒霉穿越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被历练到了可以对一切事情不动声色的地步,但是当他下山之后,接踵而来的莫名事情如同滚滚河浪一般把他掀了好几个跟头。
下山之后,包炯路过一家小茶棚,见那上面有“免费茶水”的招牌便去歇了歇脚——如果没那招牌他还真不敢去,虽然有个金锭子,但是拿金子去付钱和在市场买菜要求刷卡有什么区别?——然后顺口打听了一下今年是什么年号。
得来的结论让包炯沉默了好久——景佑四年。
包炯是个标准的理科生,文科极差,唯有仁宗一朝的历史由于他祖宗的缘故记得还算顺溜,虽然做不到完全牢记,但是他还记得——景佑是宋仁宗早期的年号,他家祖宗当时不过是大理寺丞,又怎么会变成开封府尹?
包拯被授予开封府尹一职的时候已经将近甲子,当时的皇帝也已接近天命之年,怎么会……这么早的?
更让包炯如同被打了一个跟头的,是听到他提到“包拯”二字的时候,几个闲着没事的商人也开始议论起来——重点不是开封府的包青天,而是开封府的展大人。
既然是一个狂热包公爱好者,包炯自然对一切描写包拯的文字、影像资料有着强大的爱,其中让他钦佩者有之,一边囧一边看着有之,撇嘴不屑者有之——其中自然少不了那本《三侠五义》那本书曾让包炯很是不爽——他要看的是他家祖宗如何申奇案平冤狱,而不是看一些莫名其妙的侠客故事!
也因此,在看几乎所有包公剧时,对于“展昭”此人的出场,包炯都保持了十分奇妙心态——一方面不爽,一方面又不能忽视……
三侠五义这本小说自然是货真价实的戏说,历史上没有展昭此人不说,那几乎出现在全书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更干脆不是宋朝的官职,当包炯带着“搞不好只是个重名的捕快”的想法问了句那位“展大人”的具体职衔的时候,得来的这个回答让他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之中。
历史不对,人物不对,包炯暗中发誓如果那个“包拯”也只是个同名同姓的普通官员,那就别怪他翻脸无情,顶着这个名字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结果……
“在下包拯。”眼前温和的青年对着他拱手一礼,“敢问小壮士高姓大名?”
“……包炯。”几乎是凭着本能反应才说出自己的名字,包炯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控制自己的脸皮不要彻底扭曲上了。
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在没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想办法溜进开封府的准备,但他没想到,他和他朝思暮想的偶像,居然会相会在这么一个地方……
包炯在前往开封府的路上路过一间破庙,他刚到宋朝,眼前的一切都蛮新奇,自然也包括了那破庙。本着“反正也是闲着”的想法走了进去,却看见庙内放了一个巨大的铜钟。那钟极大,不知为何居然出现在这个破庙里面。包炯抬头向上看了看,注意到房梁上挂了根应该是用来挂钟的绳索。看着看着,他不仅皱眉——那绳索的断口整齐,看起来像是被人用什么飞刀一类的东西削断的。
正在他思考谁那么闲着没事和一个钟闹别扭的时候,钟里面忽然传来了敲打声。
“……谁?”难道有人在里面?包炯伸手在钟上也敲了敲,问道。
“外面有人吗?”极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有——你怎么了?”
“在下运气不太好,被关在了这里面。”那人声音里面有些无奈,“你可否帮我一个忙,把这消息传给……”
“不用。”敲了敲钟,听了听声音,打量了一下这钟的大小,包炯有了一试身手的冲动。那“千钧果”号称吃下去之后可得千钧之力,可是在那七星山谷里面没什么大件东西让他试试,他忍了很久了。
“你小心点,我把钟掀开。”包炯手扶在大钟下缘的一个豁口上,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好。”
包炯眯了眯眼,双手一用力,偌大的铜钟被他的手缓缓抬起,再一加力,整个钟被他猛力掀到了一边。
看着眼前被掀倒的铜钟,包炯心情极爽——这么大的钟怕不得有一两千斤?有这么个力气,到时候如果能回现代,奥运金牌想拿什么级别就能拿什么级别,变了性选择再多一倍……
不过“掀”这个动作看不出他的力气有多大,包炯擦了擦手,走到被掀倒的铜钟旁,然后直接把整个铜钟举了起来。嫌不够力,还顺手挥舞了两下,这才满意地把钟放下。
“小壮士好大的力气!”一旁被包炯忽略很久的男人忽然开口,“楚霸王力能扛鼎,想也不过是如此了。”
“过奖过奖。”包炯客气了两句,在心里颇有些洋洋得意——西楚霸王那是什么档次?不过他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男人。
一身他看不出是什么等级阶层的打扮,但看起来像是书生,年纪大概在三十四五岁左右。皮肤黝黑又让他有点像一个长期劳作的庄稼人,但是他手上没有庄稼人常见的老茧,倒是染了些墨汁,这么看来又更像是书生……
穿越了一千年的时空,包炯之前累积下来的让他颇为自得的看人经验有九成都没了用,让他不禁觉得有些郁闷。搁在一起,打量打量再加盘问几句,就算不能判断出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历,至少能看出是不是个犯罪嫌疑人……
于是,郁闷之下的包炯习惯性地问了这么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得到了那个让他险险扑翻在地的回答……
“你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一句话包炯至少换了三次气才说完整了,“……包大人……?”到最后简直是气若游丝。
“在下正是。”
一时间,见到偶像的强烈喜悦和幻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让包炯近乎无所适从,眼神飘忽嘴唇微颤面色发红——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小壮士?”
“……包大人日理万机,怎么出现在这种地方?”包炯语气有些艰涩。
“今日旬休,但有人来报自己兄长失踪,我便过来看看。”包拯指了指脚下地面,青石砖铺的地上明显有撬挖痕迹,“在这里发现了那失踪之人的尸体,想不到那恶贼居然趁我检验尸体之时飞刀弄断这大钟吊索,这庙已破败,罕有人来,若不是小壮士经过,包拯相比凶多吉少了。”说完又是一揖,包炯立刻闪开不敢受——不管是史书出了问题还是时间出了问题,眼前可是他祖宗!不知道高了多少辈的祖宗!换了一般情况,别说是差距这么大的,哪怕是爷爷奶奶给你行个礼,谁敢傻不楞登的在那儿受着?
包拯行完了礼,便又对包炯开口道:“小壮士可否帮我把尸体挖掘出来,送往开封府?”
“……现在?”包炯一愣。
“若是我现在回府找专人来,可能那恶贼又会到此将尸体移走。”包拯道,“只能赶快。”
包炯很想说实在不行我们一个留下一个报信,不过如果是包拯留下他很有可能又遭毒手,包拯报信也很可能在路上被人敲了闷棍……他不由笑道:“既然今日旬休,那大人为何不能等明日带齐了人手而来?”一个部下都不带就跑出来,包炯忽然有点怀疑自己的祖宗是不是真的那么聪明了……
“一日不来,则冤魂一日不得昭雪。包拯是这开封父母官,怎能坐视子民冤魂哀泣?”包拯语气平常,不像慷慨陈词,倒更像是在陈述什么天经地义的道理。
“……我明白了。”包炯只觉得心里一松,心情更多了几分欢愉——看来,不管眼前人如何不符历史,他终究是包拯。
那个让他视为偶像,崇拜了十几年的人……
于是,在此继续声明——本文具体是哪个的同人很复杂,背景取北宋仁宗年间——但是只尊重这年代的风土人情,历史请当他没存在过。人物取七侠五义(但只有部分),但是剧情不会跟着七五走。故事大多来自包公案,但是也有自己诌出来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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