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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开封犬游记》    作者:黑白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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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见一见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却不放他走了——“你号称是我徒弟却没学到我的一分本领,想等出去之后害我被江湖人耻笑吗?”
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细看,果然在银色手套上每根指头的边缘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银条。
“没错!”男人满意地把木球一丢,语气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赞许,“这手套是以天山冰蚕丝佐以银线织就,哪怕在盛夏依旧清凉,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让你的手发挥出足够的力量——”
包炯一直觉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是个上好的推销员。
“不过重点在于这手套每根指头侧面都镶有寒铁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练到如我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块木头向天上一丢,整个人也随之而上,右手绕在木头上。木头下坠之势不见分毫阻拦,可等落地之时,木头已经被削出了一个人形——虽说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状。
“你没有内力,年纪又偏大了没法从头再练,只好教教你这些偏门东西。”男人摇了摇头,说道,“好在千钧果赐你一身蛮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换上,更安全几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与你也是寻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横行于开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总之呢,为了不坏了我的名声,你至少要能熟练运用这‘冰丝锐刃爪’,否则不能出谷!”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被那一层黑布牢牢挡住,但是包炯仍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丝锐刃爪”若是要作为一项武器进行分类,那必然属于偏门兵器——且不说合适的材料有多难找(手套主体要求细软,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却又不能因为手汗而变滑。上面的刀刃则要求既锐且韧,既能贴合手指动作又要足够锋利),光为此练习手指的灵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不过……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样的人形丢下,包炯平静道。
“……”黑衣人看着那个人形,一声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块黑布下的脸扭曲成了什么样子,“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偷儿?”
“不是。”他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但谁规定警察不能有一双灵巧的手的?包炯的手灵巧度异常又曾经训练过,以前有个老贼在改邪归正之后经常一脸惋惜的看着包炯的手——“多好的一双手啊,怎么就落到一群条子家里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奋起来,“光有一只银爪还不够,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又一次习惯性扭头,“——玉树临风阴阳神爪,你只有一只怎能对得起你师父我的名号?”
好吧,又换了。
包炯看着眼前男人从腰里拿出之前戴着的黑色手套,换上。换手套的间隙,包炯终于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肤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长,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这样一双手最适合两种人,钢琴家和小偷,这个年代不能有钢琴家,难道说……
“看好了!这是我赖以成名的‘阴阳双爪’之一——乌金摄魂爪!”
乌金摄魂爪相比其冰丝锐刃爪来说运用简单了许多,只有一条——防护。包炯力量再强,也没胆子空手去抓别人刀刃,但有了这手套,他完全可以抓了别人刀刃之后再把它揉成一个球而不担心自己的手被刀锋所伤。
不过么,黑衣人既然如此大模大样的摆出来了,肯定不能让包炯那么简单的过关……
“这‘乌金摄魂爪’既然有‘摄魂’之名,那就是要搭配以‘擒拿手’来练习的。这擒拿手路数极多,你只要练成其中一套便可以让你出谷……”
“哦。”包炯点头,起身。
“……你为什么会?这这这……”包炯用的招式虽然古怪,但确实是擒拿动作——而且距黑衣人分析,这套擒拿动作比起其他路数,虽说花巧不足,但威力更强。
“庄稼把式。”包炯忍住了没告诉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边防部队专用的擒敌拳,他从小就被自家爷爷教会了这一套,向来是拿来当广播体操做的。
眼下北宋距离他所在的那个年代足有千年,千载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芜存菁,待到包炯学这套擒敌拳的时候早已变了样,但是千变万变基础不变,照样是“擒拿”动作。
第一只爪子留了包炯半个多月,第二只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伤,蹲一边画圈圈去了。
“那个……”包炯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明白黑衣人为什么要让他留下,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救了他的命还教了他不少东西,尽尽礼仪也是应该,“我打算去开封府。”
“你去那儿干嘛?”黑衣人转过头看他,“你既然已经艺成,当去江湖中闯荡一番,不要辜负了师名……”
不知道为什么,包炯觉得眼前人简直像是被负心汉抛弃了的痴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兴趣去什么江湖闯荡,只想去见一个人。”想到这儿包炯心情舒畅,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圆了我平生夙愿。”
“你说的可是那开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头,问道,“他官声清明号称铁面无私,你帮他做事也不辱了名节——呃,不过……”
“怎么?”
“你师父我既然如此天资绝顶——别那种表情,别的不说,冰丝锐刃爪可是我的独门绝招——总要有那么几人嫉妒的,若是有旁人问起你手上东西来自何方,你只管说是捡来偷来便是。”
一边说是要让自己不坏了他名声,一边又叮嘱自己别说出师承……
相处这么久,包炯也看出眼前人来历恐怕不一般——什么人需要始终遮挡着自己的脸?再加上那么一身武功和轻功,若说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底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感谢此人的救命之恩。
“多谢。”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加上了后面两字,“……师父。”
“不用不用,教你只是举手之劳~”黑衣人顿时精神起来,“当然,如果你将来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是不介意你报我的名号的,哈哈哈~”
“……”包炯后悔了,这人果然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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