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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太守伏狐记》    作者: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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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岁月匆匆,更是眨眼过。隔年老大又再高中进士,太守却在一片欢腾声告病辞官了。家里人见了,虽有慰解之语,却无阻拦之意。众人心知,其实他哪里是病,只是遭此厄劫,心冷如灰之故。是以萧桂听了太守重拾道学,云游四方也没劝止,反是把各式器物一一准备好了,让人牵了两头骏马来便往车驾配去。

「全弟,那你就自己小心了。孩子们我都看着,你万莫挂心,尽管玩去吧?」萧桂放他离去,也有让他散心之意。

太守情知姐姐心意,整整了纱帽,但以点头答应。此次出行,但亦与先时一样,单提了卢元一个作伴。可察其中心境,却是大异於前。此前他屡作云游,不过如野鸟飞鹤,随其所适而止,随其所喜振翅。既无所往,亦无所不往。这次可就不同,太守才挥起马鞭,臂上却像坠了铅一般沉重,几乎就教人提不起劲,想要顺势滚入尘土与草木同朽。

卢元见此,自是心惊,不觉连呼喊道:「大人!」

「啊。」太守听了,却是宛然而笑,其俊逸神气,倒有当年几分风采。他停住了车驾,把马鞭往膝上一搁,回首却与车内的卢元聊笑道。「那时候,你还记得当年我们是走哪条道路去找狐狸的吗?」

「大人,那时的事......」卢元听着太守绕来绕去,最後竟提起当年之事,不觉心惊。此时若是用忠言去劝,只怕那副心思会就此死了;可若是不提,又怕到最後空欢喜一场,更是伤人心肺。

卢元那副左右为难的心思,太守自然看得通透,嘴巴轻张,便把伤心话说了出来:「你莫与我急,不过是想回去看看而已。说到底,也不会在了......」

「大人......」卢元垂首,
更是伤人心




太守伏狐记 42

其之四十二 鱼樵里

既得村长肯首,太守稍稍收拾行装,也就在村里定居下来。只是那楼实在破烂,他们主仆二人在屋内转了一圈,竟找不着一处不透光的屋瓦。太守本是修道之人,也惯了随遇而安,抬头看了满是窿窿的屋顶半响,也就淡淡的吐出一句:「看这天时,一时三刻还不会下雨。」

「大人!」卢元听了,自是激动万分。别说天时如何,他家大人可是堂堂的前任太守,当朝新进进士的爹!怎麽能在这种破房子里过夜?

当下卢元也不管自己身胖体弱,勤快地跑了出门捡了好些废木柴枝,又问村里木匠借了工具,砰砰碰碰的爬到屋瓦上修起房顶来。太守在下边看着,伸手挡住了刺眼艳阳,一时往左,一时往右的徘徊着,倒显得两袖清风,份外逍遥。

由是经过一轮跌跌碰碰,所幸卢元没摔过脑袋开花,太守亦免却了风吹雨打之苦。主仆二人相安无事的,竟就此住了下来。按照太守本意,老六、老七本也是要接过来同住的,只是萧桂後来见了他住处鄙陋,又恐防他们俩会粗手粗脚的待薄了孩子,於是也就坚持一力承担下来。太守脱了家累,也是乐得轻松。清茶淡饭,节欲茹素,时时闭目沉思,日日诵经修道,还真比山上的高人还要出世。就是偶然见到太守静坐在书房一角,在纸上画了根蓬松尾巴便笔歇墨枯,才知道他心里还有个想念。

太守这般抛却功名,弃家而逃,落户此处,也算是避世隐居了。只是不知怎的,他喜欢狐狸的心思慢慢便在乡里间传扬开去。谁都知道乡里来了个教书先生,那模样儿清寡恬淡,竟似不食人间烟火的高佻瘦削,画起狐狸来,却是一等一的神灵活现。只是他有个怪癖,画狐从不画出全貌,或是在山峰间竖起双三角耳朵,或是在转角处遛出一根狐狸尾巴,其中耐人寻味之处,还待客倌自个品嚐。

因而不论太守情愿与否,渐渐便在乡里间有了名声。不少演閒戏杂书之人,更是慕名到了乡里内求画。既然事已至此,太守也不避嫌,堂堂正正便在屋前挂了块方正板子,上书「栖狐居」几个大字,也算是为自己正了名。後来外乡有个猎户得悉太守爱狐之名,又晓得他是当今进士的爹,不觉便生了攀附的心思,特地打了头肥美的野狐来剥了皮,屁颠屁抖的献上去想要谄媚。

谁知太守接过皮毛,却是神色哀恸。再三察看了毛色深浅,斑驳聚集之处,双手又是抚摸,又是绷紧的握着赤红皮毛,颤抖着声音便问道:「你是哪里打到的?」

「是、是在小人的屋後的山里。」猎户见他如此神色,心里也是惶惑,莫不是这皮毛有何瑕疵,才惹得贵人如此生气?

卢元站在旁边,一切也就看得分明。连忙把胖手贴到皮毛上去一翻,凑近了太守便好言安慰道:「大人,不是这,这头上没有点儿呢。」

太守初见皮毛,心神已乱,这下听了卢元所言,连忙把眼睛往皮毛额上扫去,果真没有几个熟悉斑点。猎户不知忌讳,哈腰观察着太守神色,小声地便咕噜道:「大人可是要寻那样的皮毛,若是要的话,小人便多加留神,替你打......」

「不用了。」太守脸色一沉,低头缓了好一阵子的劲,才又心平气和的道。「我虽嗜狐,可是喜欢它们在山野行走姿态,这般残害生灵之事,可是再也不愿见到了。」

「大人,小的不是这意思!」猎户看见便宜没有讨到,反而碰到了硬钉子,心里也是着急,扯着太守衣袖,竟是不愿放人。

太守看了他情急样子,心里也是好笑。提起皮毛来缓声便道:「那麽这皮毛可以给我吗?」

「自然,自然!大人若是想要,小人自然多多的也会......」猎户妄语说到一半,想起了先前教训,连忙掩住嘴巴便不说话了。

太守闻言,也只是一笑。抱起皮毛来跨过门坎,径自便往内院走去。卢元目送太守背影,转过头便要与猎户相讨价钱之事,可怜那汉子还怎麽敢有异样心思,连忙耍手拧头的坚决不收,就此成了一宗赔本卖买。

卢元本性抠门,见猎户不收,自然亦乐得把钱货收入自家袖中。如此送了客,喝了茶,静待半响,却仍不见太守出来,不免又有点坐不住了。卢元暗骂自己一声奴才命,两条胖腿却仍匆匆交叠而去。卢元转过书斋,才刚推开门扉,便见到太守蹲在一株榕树面前。

那榕树硕大,气根延绵万里,绿荫油油,倒映得太守脸上郁郁。卢元凑近一看,才发现太守脚边翻出一堆土来,那层皮毛,只怕早已被埋进榕树底下了。他想要去劝,却又不得法门,正是为难之际,倒是太守先开了口:「卢元,这是第几年了?」

「大人在这里快要五年了。」

「五年了,怎麽我的修行还是不见长进呢?」太守垂目,注视着地上隆起的小土丘便道。「怎麽还是找不到呢?连一丝气息也感觉不到。」

「大人......」卢元见他如此,也是痛心,可「放弃」二字落到唇边,却是怎都说不出口。

「修道练法,最重清心寡欲......对了,我怎麽就忘了师傅箴言,老是这麽想着,难怪修行不精。」太守自嘲般笑了笑,仰望晴空,不觉喃喃自语。「照六的功力应该也比我强了吧?」

——朱砂痣,小爷修行已满四百九十二年了......

「如今不都快五百年了吗?」他这般说着,刹时脑内却闪过一阵激灵。五百年?太守回头看向卢元,却是一副瞠目结舌模样,似是被什麽难言之语窒碍呼吸一般,连连喘息也说不出话来。

「大人,大人你是怎麽了?」

五百年、五百年......狐狸修行满五百年,不是该遭劫了吗?若是如此,那麽照六.......太守合眼,满目流转的,却是每次家里生事时,狐狸欲语还休,郁郁寡言的神态。那根尾巴、那双耳朵,难道如今都是不可碰触之物了吗?

太守皱紧了胸前衣服,低下头来,视线却早已模糊不清:「你这样子,不是让我更遭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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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下回大结局,只是下回不知甚麽时候码…




太守伏狐记 43[大结局]

其之四十三 狐痴公

世事匆匆,人海茫茫,寻根究底几个事说来轻松,真要做起来,却未免有点痴人说梦。当日狐狸拜别姿态,如今虽仍是历历在目,可说到要伸手去拿住,此时却是晚了。太守轻抚土丘,但觉掌心一片阴寒湿冷。狐狸辞别之由至此他总算是悟了,可这时悟了却不如茫然无知为佳。

狐族天劫,五百年一遇,小则折损功力,打回原形;大则毁却原神,丧失性命。说到避祸,狐族自有一套法儿。太守再会神通异术,到底也只是凡人,遭劫之事,当是爱莫能助。可世事矛盾万千,又何止太守这番心思?道理上是一套,放到心坎上却又是另一番慷慨陈词。为了寻一点狐狸痕迹,太守便是杂书上的一行小字也不放过,每每闻说哪家藏有提及狐精的秘籍,也是不辞千山万水的登门造访拜读。一两年之间,竟是广览天下奇书,遍阅珍闻异典。他本就有爱狐名声,经此一番游历,更惹世人惊叹,有好事者,甚至以为「狐痴公」名之,以注其痴迷行状。

太守这道劲儿,卢元自然是看在眼内的,可亦不好劝阻。一是为了让他心中有个想念,也总比倾頽败倒为妙,二是望他寄情典籍当中,渐渐忘却伤痛,一脱尘世烦忧。既然家里人纵容,太守搜刮书籍之行便更是疯狂。每天起早贪晚的,每每直至到夜深仍在书堆里翻查不休。

字海无边,奇书万千,自然不比在人世寻找法儿来得轻松。历年来抄写记诵的墨痕,竟染得太守指尖发黑,翻过的书典,亦重重叠叠的堆上屋梁。同时太守在乡间办的义学,渐渐也兴旺起来,有时忙不过来,也就拜托家里的潘姑爷来助学。也不知是否有福神庇佑,还是天见可怜。潘姑爷自己屡考不中,这麽来指点一番,荫下竟就有几个门生搏得小功名来。

由是太守的私塾更是兴隆,也就不在话下,不少老爷千金礼聘,亦不过指望能雇得潘姑爷来当孩儿的教书先生。潘姑爷有了出色,萧桂也就长了脸面,心情一好,接连竟又办了不少喜事。先是她冀求多年,终於梦熊有兆,一索得男;二是小姐们过了字帖,对了八字,竟都是多福多寿,夫妻和合的命格。公婆见她们命贵福厚,也就不敢怠慢,各式礼器用品,也都往雍容荣华的去取用。既然小姐们在夫家能站得住脚,萧桂还有什麽好烦忧,二话不说,高高兴兴便把新娘子送上轿了。

年月过得飞快,犹如流沙滑了过去,半点不留痕迹。到了这年暮春时分,太守的破楼前竟又来了个稀客。只见来者脸相周正,剑眉入鬓,一双丹凤眼睛高高挑起,眉宇间总带点似笑非笑神态。若非实在年少,着实也是一个人物。少年身穿洗得发白的蓝布衣服,背负一把桃木剑,肩上搭个包袱,倒在乡里小路中大摇大摆地行走起来。

你道他是谁?不正是当年太守和狐狸心肝宝贝似的疼着的老五。没想到当日如斯孱弱的稚儿,如今也出落一副冰肌玉骨,丰神俊逸的风流姿态。少年左看看,右看看,明明没几步便要走到太守门前,他却似是近乡情怯,近道不抄,偏走远道,绕了几个圈儿也未敲到太守门扉。

常人道父子情深,按理不应生分。可对老五而言,他与太守之间却着实是生疏。当年太守弃家而逃後,他们父子俩一年就没见上几回。加之他十岁入道以後,不说家人,便是家里那面墙壁也是少见,自然也就与太守生了隔膜。

这回受了姑姑所托,要替爹提些物事来,老五心里虽是不情不愿,可大哥、四哥在外出仕,六弟、七弟又确是年幼,实在无人可托,才无可奈何接下这份差事来。由是他一步当三步走,尽绕圈儿转,走了老半天仍似是脚不沾地,遥遥望着太守那座破楼发呆。

眼见天色向晚,老五的脚步仍旧是不缓不急,似乎只有他活动双腿却仍有走不远的路。对於往来道上的行人面目,他倒没留心,反而是注意到擦身而过的一头狗。那头狗四条腿一根尾巴,本与其他畜性没什麽不同,不过因为毛色奇特,才教老五留了个心眼。奇怪的是一旦注目以後,往後却似是没完没了。不是在哪家墙根见到一根尾巴擦过,便是在农地之上见到一双黑耳朵高高竖起。老五此行本是绕着路走的,奇怪的是这头狗亦也镇内绕来绕去,瞧它一副茫然样子,倒不似是依本意行事。

难道是迷路了吗?

老五带笑,心里不禁油然生出一种怀念之情。想他小时,家里也曾养过一头大狗,那双耳朵高尖,颜色竟与这头十分相似。他依俙记得那头狗尾巴蓬松,抱起来十分舒服,自己常常枕着午睡,便是被爹叫起了也不愿放开。他还记得......那头狗是会说话的!一开口,那张尖尖的嘴巴便说过没完......只是那怎麽可能呢?狗始终是狗,再怎麽会叫也是说不出人话的。可是他怎麽又记得,曾喊过谁「狐父、狐父」的呢?

老五父母缘薄,幼年失怙,对母亲的记忆早就十分浅淡。加之他小时身体不好,一年到晚,大多时候都昏昏沉沉的病着熬过去,对往时的事自然亦留不下什麽印象。师傅也总念他一半心思在人世,一半心思在游离,本来就是与尘缘淡薄的体格,常常会忘记尘世琐事,也是理所当然。加之关於生母之事,家里人从来都是噤声不提的。老五虽曾好奇过是出於何种缘故,可年岁大了,渐渐便觉得可能是母亲出身不好,家里人才诸多回避吧?

他边走边想,那依山斜阳,不觉竟全挡在山阴之後。老五望着天上渐渐浮现的星辰,心里暗道不好,万一走得太慢,只怕会被爹爹留住过这一宿。当下不禁加紧脚步,好好办妥差事才正经。可他一急,老天爷却又不情愿让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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