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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约会(C)

书籍名:《未竟之途》    作者:elsa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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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当然是非常隆重。
  Vera Wang设计的婚纱,1.1克拉的南非顶级钻戒,一点一米高的蛋糕,一万零一朵玫瑰。
  象征一生一世。
  结婚后,立锋竭尽全力地给她宠爱。
  物质上不必说了。女人能有的好东西她基本都有了。尽管丈夫每次出差给她买的那些个包和香水她都用不完,别墅有个专门的大房间给她放衣服和配饰。
  大大小小的各个节日,不管立锋多忙,总是亲自把礼物送上,尽管他现在已经是一家德资电气跨国公司的VP了,他从来没有一次忘记过。
  正是因为杭舒蓓知道立锋的性子,肯定又要把今年的结婚纪念日弄得很隆重。但今年她想过得简单点,加上事务所要帮一家投资公司做清算,她实在不好意思这时候请假,就跟立锋说了她今年不想出去旅游了,就在本地吃顿饭就行,也不用包场了。
  另一方面她也想过一次不那么热闹,更加平常的纪念日。
  吃饭的地点,本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因为这家酒店位于全市最高的大厦,坐在这家旋转餐厅能够看到全市的夜景。
  本来立锋想花点钱把整个场包下来的,听杭舒蓓这么说了,自然也就随她。
  选了最好的位置,杭舒蓓穿着他送的香奈儿定制礼服,头发简单盘起来,没有带任何首饰,却有一种惊人的美感。立锋本来就是成功男士里面少有的美男。
  尽管在这用餐的基本不缺有钱有势的人,历练过无数出色男女的眼光,还是被这对碧人深深吸引。
  轻啜着红酒,杭舒蓓欣赏着外面的夜景,心情还是挺舒适的。
  立锋的眼睛则从来没有离开过她。
  说实话,如果第一次确实是为她那一刹那的脆弱和迷茫而吸引,后来则是完全为她整个人所折服,这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她虽然漂亮但绝对不是花瓶,她有自己的想法,但又不固执,善良又孝顺,更重要的是,她还保留着一份她这个女人难得的童真。跟他谈恋爱以后,从来不会为了一些小事争执,看事情又极为全面,更加不会像他以前的那些女朋友一样粘着他。
  所以即使他很心疼她在事务所繁忙的工作,但还是尊重了她要工作的意思。
  基本是他给她买什么东西,她都会用自己钱买很好的东西回赠。
  他知道她不在乎他的钱。
  有时候他也会想,如果她真的开始用他的钱,他会更加开心。
  当然现在已经很好,他已经十分幸运,这种万里挑一的女人成为了他的妻子。
  杭舒蓓当然不会知道立锋在想什么,事实上她从小便不太关心别人的想法。她只要做好自己,除了对那个人,她真的很想知道他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但现在又有什么用呢?她曾无数次幻想,每个结婚纪念日坐在对面的人是他。当这种想法也只是一瞬罢了,她是个明智的女人,过去的事情即使再遗憾,她最终还是有了世俗中的最好归宿。
  但人就是这样,永远不可能拥有内心最想要的东西。因为得不到的东西就是最想要的,这是至理。
  气氛很美好,她从自己那一瞬间离开的思维中抽身,陪着对面的丈夫轻轻说一些情话。
  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任何男人觉得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她的眼睛淡淡瞟过旁边,在触及一点后她的视线又重新回过去。
  她的心似乎被最强力的药剂刺激到。
  跳得比什么都快。
  是他。
  是程煦。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没有再见,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她不敢再看,迅速转回视线。
  立锋迅速地察觉了她的刚才瞬间的怔愣。他向她刚才眼神驻足的方向看去。
  是两个男人。
  一个穿着英伦格子衬衫,芥末黄裤子,神色温和;一个穿着简单的蓝白条衬衫,黑色裤子,气场强大。正在侍者的指引下向这边走来。
  立锋阅人无数,自然明白这两个男人不是等闲。
  撇开他们身上低调却不菲的服饰,仅仅是外表和气质就让人过目难忘。
  那个气质温和的男人偶尔闪过的一抹凌厉让人无法将他轻易定性,而那个不露声色的男人更是不能忽视的角色。
  立锋收回了眼光,问妻子:“熟人吗?”
  杭舒蓓轻轻摇摇头:“不是,看错了。”
  心里却有个声音在叫嚣:不,你没看错,就是程煦。
  在看到他身边那个人是个男人以后,她甚至有一丝欣喜。
  但她明白这样的欣喜十分愚蠢。
  他们同岁,今年程煦也三十了,不可能没有女朋友。
  可能还是妻子。
  她压下了心里的那份躁动。
  她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她看事情很明白,她知道她受不了一辈子追逐他,所以她最后选择放弃。
  放弃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而且,立锋也很好,不是吗?
  ……
  赵胤一向敏锐。特别是别人的目光,刚才那个男人的目光他当然没有放过。
  但是看过去,面生得很。应该不是熟人。
  那个男人对面的黑衣女人倒是挺惹眼。但也不认识。
  他的目光又重新回到程煦身上。
  但赵胤自己也不知道,只要他的目光一到程煦身上,那里面就有特别柔和的东西。连旁人都看得十分仔细清晰。当然只有程煦有这样的资格。
  虽然程煦从来不在乎这是不是一种殊荣。
  他只知道赵胤对他一直很好。
  所以,他提出今天跟他一起出来吃顿饭。
  地点是助理挑好告诉他的,他没想到是这么个情侣气氛特别浓的地方,他有些不自在。(作者注:这个男人根本没意识到他和赵胤也是‘情侣’。没办法,他一辈子都是这么神经粗兼工作狂啦。)
  赵胤有些惊讶之外,是特别的高兴。
  他没想到程煦还有这么一面。
  他把程煦的微微尴尬理解为害羞之类的情绪。
  赵胤的高兴自然不是没理由,这是他和程煦那次重逢以后,程煦第一次明确性的举动。尽管赵胤觉得这地方人似乎太多了点,但既然高兴,他自然能忽略这小小的不满意。
  只因为是程煦。
  经过这么多事情,他终于明白,无论如何,他都能包容程煦。不管是神经粗的程煦,还是工作狂的程煦,还是有时老放不下那点大男子主义的程煦。
  他们现在还是没有再同一个城市生活,赵胤还在北京,程煦还在这个城市做着他的总经理。程煦每个月进京向公司的董事长‘述职’,向赵胤。当然赵胤已经不止一次地提出让他回北京工作。
  有时候程煦也有点郁闷,没想到他那次非常顺利的求职多少还是和赵胤扯上了关系。也没想到赵胤的财力已经延伸到了南方,那次他待在这边就不完全是单纯的游玩,还有对他来说非常顺便的资本运作。
  经过这么多事情,程煦也明白了,赵胤确实各方面都比他强,这个男人做什么都是天成。他还有很多要向他学习。
  之所以不想回北京工作,主要还是考虑到露西。
  也许再过个一两年吧。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本来赵胤是不太想提醒程煦旁边那个女人在他们落座前已经暗暗瞟过来两次了。但程煦落座后也看到了她,赵胤看到他愣了愣。
  明显就是熟人。
  程煦是看了好几眼才认出那个女人是杭舒蓓的。
  她比以前更加漂亮了。
  虽然大概知道她还在这个城市,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她。
  程煦收回目光,赵胤很满意没有看到其他特别的情绪:“她是谁?”(作者:啊哈,赵胤也挺能吃醋的,占有欲啊占有欲。)
  “大学时候的女朋友。”
  “哦。挺漂亮。”赵胤淡淡说,程煦的五官不算特别出色,但他身边的女人都是一流的美女,包括那个露西,姿容也是上乘。
  赵胤明白,程煦特别招人。说不上来为什么。
  即使感情还是张白纸,但在性 事上,程煦是老手。
  赵胤自然不会过于在乎他以前那些事,但挺程煦这么自然就说出来还是有那么点无奈。说个“大学同学”不就行了,他非得老实地交代什么女朋友。
  不过他也知道,程煦在他面前,很少展现特别圆滑的一面。
  他当然也高兴,他拥有了最本色的程煦。
  即使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什么特别亲密的话语,程煦更是从来保持着一点点别扭,从来没有对赵胤说过什么情话,赵胤知道他的性子,说的也不多。在外人看来这不算是什么伴侣的做派吧。
  也许这样就是最好的,太腻或者太甜的感情不太适合他们两个人。
  赵胤的手指抬了抬,轻轻碰触着程煦放在桌子上的指尖。
  程煦有一双修长的手。
  指甲形状也非常好看。
  程煦正在喝香槟,抬眼看了眼赵胤。
  他已经习惯了赵胤有时候出其不意的小动作,随他去吧。
  只是赵胤的下一句话让他差点噎住:“程煦,我们这是约会吧?”
  啊?约会?
  这个词对他来说真的很遥远了。
  赵胤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
  这真是一次美好的约会。他这么想着。他喜欢这个词。
  番外(二)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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